- 采购名称中铁三局六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水泥、粉煤灰钢绞线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ZTSJKTTLWZ2018-05
- 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07-20 10:13:35
竞争性谈判
返回发布时间:
2018-07-20 10:13:35-
采购名称
中铁三局六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水泥、粉煤灰钢绞线竞争性谈判 -
组织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编号
ZTSJKTTLWZ2018-05
公告内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水泥、粉煤灰、钢绞线竞争性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JKTTLWZ2018-05)
1. 竞争性采购条件
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额敏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铁总鉴函【2016】825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现对本项目的路面施工所需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粉煤灰、钢绞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2.1克塔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
新建正线全长172.397公里,桥梁占全线比例9.07%。全线设铁厂沟东、哈图、铁厂沟、两棵树、玛依塔斯、霍吉尔特、玛热勒苏、也迷里、额敏、恰夏、塔城东、塔城等12个车站。初期开站4处,分别是中间站3处:铁厂沟、额敏及塔城车站;会让站1处:霍吉尔特站。本项目计划工期:911日历天(30个月),开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29日。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为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粉煤灰、钢绞线。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招标方式、招标地点
3.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本次采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托里县铁厂沟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三楼会议室举行。
4、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1) 水泥资格条件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日产熟料 2500 吨及以上
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水泥年产 120 万吨及以上,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 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0 万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 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 ISO9001 系列质量、ISO14001 环境、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各项指标除满足 GB/T175-2007 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要求, 并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 2015 至 2017 年二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收被铁路总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且在暂停采购期内的供应商和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限内,或限制期限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加中铁三局各项目招投标活动。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同一包件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 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2) 粉煤灰资格条件要求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 20 万吨及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产品。
3.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TB10424-2010); 并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 2015 至 2017 年二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 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接收被铁路总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且在暂停采购期内的供应商和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限内,或限制期限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加中铁三局各项目招投标活动。
6.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注明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所供粉煤灰 的出产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有效证明);同一个包件中,一个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总经销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电厂或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 钢绞线资格条件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 20 万吨及以上;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
生产能力达到 8 万吨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 2016 年、2017 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5. 竞争性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将附表2:投标申请表发ztsjktxmwzb@163.com 邮箱。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汇款购买(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支行;账号: 30007201040001445)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名称、包件号、项目名称。
5.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竟标文件。
5.4 竟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5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6 潜在竞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6. 竞争性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竞争性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8 月 8日 9:30 时(北京时间),递交竞争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8 日 10:00 时,地点为: 新疆塔城市托里县铁厂沟镇中铁三局集团克塔铁路三楼项目部会议室。各竞争性谈判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采购文件,竞争性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7.1时间: 2018年 8 月 8 日10:00时。
7.2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托里县铁厂沟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三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9.特别说明:
8.1因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工作周期较短,招标人节假日正常工作,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竞争性谈判人自行合理安排时间编制竞争性文件。
10. 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托里县铁厂沟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托里县铁厂沟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哲
电 话: 18590514777
电子邮件: ztsjktxmwzb@163.com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2018 年 7 月 19 日
附件1: 中铁三局克塔项目粉煤灰、水泥、钢绞线竞争性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