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培卫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婷婷0517-886636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亩,招标人为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约100亩(含建筑物)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选
择承租人(具体亩数以实际丈量为主),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建筑物现状。合同
期为20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 08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
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
5#)
七、其他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公告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项目名称)经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批
准单位)批准,本项目将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淮安中盛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发包工作。
一、标的概况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约100亩(含建筑物)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承租人(
具体亩数以实际丈量为主),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建筑物现状。合同期为20年。
投标人中标后从事的营业范围为:1.鱼苗孵化养殖基地;2.配合铁山寺旅游建
设开发的研学游基地等农旅项目;3.建设垂钓中心。
具体情况请向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咨询或联系现场察看事宜。
二、竞拍参考价格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采用公开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竟标形式
进行多轮竞标,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竞标每年承包
金起拍价为900元/亩,每轮加价50元及50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加价无效。
三、竞标条件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者均自行对该项目进行踏勘,计算出承租总价,对自己的竞标结果负
全部责任。
五、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
2023年7月5日17时前。法人企业报名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
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
查)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自然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材料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六、报名地点
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5#)
七、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2023年7月6日15时00分。
竞标地点: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5#)
法人企业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竞标,自然人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八、竞标保证金及其他
1.竞标保证金20000元,现金带到开标现场,不中标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
签订之后退还。
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江
苏省招标代理收费的指导意见》的标准70%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缴纳。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三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付清前三年租金,
以后每3年租金按照中标价5%的递增进行缴纳,租金在每3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
交清,最后一期在2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交清(仍需按照中标价5%的递增进行缴
纳),以此类推。
九、特别提示
成交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一次性交清相
关费用。如不及时签订合同,视为自行放弃中标的资格和权利,竞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视情况追究其责任,该标由招标单位重新招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胡培卫
联系方式:0517-88761057,13852335786
招标代理: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婷婷
联系方式:0517-88663627,17768199871
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2023年6月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地 址: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胡培卫
电 话:0517-88761057
电子邮件:1385233578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
联系人: 高婷婷
电 话: 0517-88663627
电子邮件: 177681998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招标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须提供)
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招租项目竞标规则
一、参加投标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提前进入招标会场,并且
熟知本次《招标公告》的详细内容,投标人进场须领取号牌,按指定位置就坐、签到
迟到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二、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
的,竞标者须向招标代理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标
代理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标方将终止其竞标资格,并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三、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
行的,将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
四、本次招标实行竞标制,竞标采用举牌报价与纸质报价相结合的办法。采用有
底价竞标,有声竞拍的形式,最高价中标的方法,投标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中标
O
五、本次水库水面招标底价900元/亩,竞标人在底价上加价,报价低于底价的为
无效报价,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必须继续竞标,一直到最高报价者中标。参加招标活
动的投标者,视为已事先充分了解招标的水库具体情况后参加投标,招标活动开始后
不回答投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
六、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50元及5
0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七、本次竞标活动由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组织、实施。
八、本规则的解释权在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2023年6月28日
鱼池租赁 合

甲方: 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租赁给乙方
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达成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标的:盱眙县化农水库坝下鱼池约100亩(含建筑物)现状租赁给乙
方(按实计算),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建筑物现状。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23年 月 日到2043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1)租赁期限20年租金共 元,总计大写:
元整,租赁缴纳方式:租金每三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付清前
三年租金,以后每3年租金按照中标价5%的递增进行缴纳,租金在每3年租
期到期前一个月交清,最后一期在2年期到期前一个月交清(仍需按照中
标价5%的递增进行缴纳),以此类推。
(2)乙方承包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万元,待承包期满且无违约行
为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无息)。
第四条
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逾期二个月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
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让乙
方自行搬迁,乙方所投入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拒不搬出的,甲方有
权依法排除妨害。
第五条
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转租,如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
租赁期间从事的营业范围为:1必须进行鱼苗孵化养殖;2.必须开发研学
游基地等农旅项目;3.必须建设垂钓中心,如乙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养殖
开发、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第六条
租赁期限内,鱼池用水量每年20万方以下的,水库管理所无偿提供用水;
超出20万方的,超出部分甲方按0.024元/方收缴水费(供水期间甲方只负
责开启涵闸,涵闸至鱼池段
由乙方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七条
甲乙双方产生的污水均不得排放在水库内,如因非法排污致损害的,应当
由责任方负责承担包括不限于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生
态养殖,因生产产生的尾水排放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第九条
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涉及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涉及乙方投入事项的
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未明确的按补偿政策执行补偿归属。
第十条
租赁期限内,涉及对水库政府专项补贴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未履行租金的10%向守约方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
本租赁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时生效。本
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协调、调解、协调不成的,提交盱眙县人民
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章):盱眙县化农水库管理所
负责人: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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