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保利天悦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89.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保利天悦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太原二热保利天悦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86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86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hnenergy.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太原二热保利天悦等热力站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86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86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山西老万生态炉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星辰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89.248600 | 1087.638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张慧勇 | 司家利 |
业绩 | 1、山西德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锅炉采购项目、山西德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20.10.10 2、低浓度瓦斯燃烧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施工图)、山西兰科煤层气利用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8月18日 3、山西省忻州监狱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程(002第二标段)、山西省忻州监狱、2020.09.19 4、米各庄等五所敬老院低氮锅炉采购项目、河间市民政局、2020.1.9 5、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2021.4.21 6、安平县昊天世博地热开发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安平县昊天世博地热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1月4日 | 1、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 2、直升机支队清洁取暖改造工 程、北京长合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9月10日 3、铜川金盛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三供一业”锅炉低氮改造项目、铜川金盛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2020年9月4日 4、朔州宝胜工贸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采购安装项目、朔州宝胜工贸有限公司、2020年7月19日 5、蒸汽锅炉采购项目、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8月2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hnenergy.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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