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9.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h-zb-202308060
预算金额69.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B-202308060
项目名称: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5,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重大项目类绩效评价 1(0) 详见采购文件 195,600.00 195,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2,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转移支付及政策补贴类绩效评价 1(0) 详见采购文件 182,200.00 182,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3(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0) 详见采购文件 314,000.00 31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2(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3(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2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审计、评估、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相关职称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7月或8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③、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磋商文件发出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截图需显示网站名称); 
⑦、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⑧、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⑨、谈判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⑩、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一个项目(合同包)的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⑪、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包2(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2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审计、评估、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相关职称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7月或8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③、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磋商文件发出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截图需显示网站名称); 
⑦、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⑧、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⑨、谈判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⑩、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一个项目(合同包)的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⑪、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包3(2022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N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2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审计、评估、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相关职称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7月或8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③、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磋商文件发出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截图需显示网站名称); 
⑦、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⑧、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⑨、谈判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⑩、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一个项目(合同包)的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⑪、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文华礼宴酒店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文华礼宴酒店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准;
(2)、采购公告中采购人名称以府谷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为准,数量(单位)以1(项)为准。
(3)、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线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在本公司缴纳的2023年6月、7月或8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到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文华礼宴酒店5楼501室)进行线下报名,线上与线下报名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谢绝邮寄)。
3、 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财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新区财税中心4楼
联系方式:1809808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文华礼宴酒店5楼501室
联系方式:0912-871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80983192
陕西国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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