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62号桥及引道宝塔山街段、108号桥及引道行政五路段工程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pyxqgkzb-2019070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62号桥及引道(宝塔山街段)、108号桥及引道(行政五路段)工程结果公告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62号桥及引道(宝塔山街段)、108号桥及引道(行政五路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62号桥及引道(宝塔山街段)、108号桥及引道(行政五路段)工程
招标编号:pyxqgkzb-20190702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62号桥及引道(宝塔山街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第二标段(施工):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108号桥及引道(行政五路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第三标段(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7月12日
三、结果内容:
第1标段(施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582528.33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吴俏乐 注册编号:赣236141545261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站前二路松山安置小区管委会一楼111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58809.91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卢子敬 注册编号:粤24413140415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140号2301房自编08-13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673054.41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贾威 注册编号:豫 241141562845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 289 号
第2标段(施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工程处
投标报价: 8610773.99元 工期: 21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王永魁 注册编号:豫 141060801947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铁西路中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514191.99元 工期: 21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赵东升 注册编号:豫241071015992
地址:获嘉县红旗路东段路北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505276.89 元 工期: 21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贾威 注册编号:豫 241141562845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 289 号
第3标段(监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0.915%
工期: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项目总监:李洪英 质量:合格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 6 号第七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0.915%
工期: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项目总监:李龙 质量:合格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 6 号 9 号楼 9层 91 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92 %
工期: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项目总监:梁忠 质量:合格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9号 。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五、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原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的 40 %收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第一标段18681.56元,第二标段23143.70元,第三标段834.00元。
六、监督管理机构: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97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1号楼
联 系 人:刘丽珂
联系电话:0373-7535159
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1号楼4层111号
联 系 人:苏永涛
电 话:15303838655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