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szh-2024-0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贺0312-4651249
招标代理机构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贺0312-58458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V2020
公告代码: 0413062320241205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
项目联系人: 张贺 联系方式: 0312-5845838 代理机构: 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涞水县
 
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4-12-06
采购项目编号: LSZH-2024-039
采购人名称: 涞水县明义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2-4651249
采购人地址 : 保定市涞水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涞水县世纪城中央公园小区12号商业E09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845838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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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detail#B#_@_@A#_@_@911306335869357850#_@_@易县德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_@_@易县固村#_@_@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_@_@null#_@_@#_@_@#_@_@null#_@_@1893000#_@_@null#_@_@#_@_@null#_@_@null#_@_@null#_@_@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_@_@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_@_@冀213202130900#_@_@包卫东#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0#_@_@84.68#_@_@#filename#书面声明#_#pdf#_#09a7769d-a95e-45eb-b211-ad0ad6cf65bc@_@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磋商文件#_#pdf#_#20eb2022-d54d-43d2-b3bf-5b260d7d1f9e@_@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283cd7bc-1be4-4fec-a2c7-21b3e839b2b8@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采购人:涞水县明义镇人民政府,杜晓东,0312-4651249;代理机构: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贺,0312-5845838。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文基 、成淑芬(采购人代表)、李明(主任)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执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费率为1%,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费率为0.7%。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16251
 
 
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6
一、项目编号:
LSZH-2024-039
二、项目名称:
涞水县明义镇农村街道硬化项目-二期(冀财综【2024】17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文基 、成淑芬(采购人代表)、李明(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625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执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费率为1%,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费率为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采购人:涞水县明义镇人民政府,杜晓东,0312-4651249;代理机构: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贺,0312-584583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涞水县明义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保定市涞水县
联系方式: 杜晓东 0312-4651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涞水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涞水县世纪城中央公园小区12号商业E09门
联系方式 : 张贺 0312-5845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贺
电话: 0312-5845838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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