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配电房巡检、维护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黄0596-20333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配电房巡检、维护服务单位由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配电房巡检、维护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配电房巡检、维护服务单位

二、项目内容

为了及时掌握场外供电架空电力专线、线路设备、沿线的环境状况及配电房设备的运行状况,提早发现并消除供电设施的缺陷,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安全用电,同时减少因电力设施缺乏维护造成的停电从而造成各项目停产损失,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约7公里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高压配电室,净化公司(含医疗项目、渗滤液处理站项目)、餐厨项目、污泥项目高低压配电房需专业巡检运维队伍进行定期巡检、维护。

注:主要包含7公里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电线杆约75根、场内高低压配电室5个、配电室内专用工具若干等,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三、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所述服务的服务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此项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签字确认。经查询,比选申请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此项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签字确认。经查询,比选申请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劳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②“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9)比选申请人近三年相关电力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项目不少于1个。

(10)本次比选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选。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即¥360000.00)。比选申请人承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履行本项目的服务费、交通费、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所有与开展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在合同履行期间,比选申请人派出的工作人员为开展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佣金、办公费、文印费,食宿费、差旅费等,已全部包含在比选人支付的服务费中,不再另外计取。

五、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比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六、服务期限:三年

七、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八、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3楼。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至2024年 8 月 14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8 月 15 日09:00至09: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8 月 15 日09:30。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3楼311室。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即¥5000.00)。

2、提交方式:

①比选申请人须于2024年 8 月 14 日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九龙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外10kV高压架空电力专线及场内配电房巡检、维护服务单位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龙江支行

账号:1409 0201 2901 0065 839

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小黄

电 话: 0596-2033369



比选人: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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