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数据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3031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数据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①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采购人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项目需求说明书》的内容包括所有系统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如有减少或降低,须有专门说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才能生效。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需求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②《项目需求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 3个月内完成系统实施部署上线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桥东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杨工:0752-2583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752-2773812
联系方式: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277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