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CY【2024】公-024-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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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唐康妮 | 联系电话 | 1899347664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03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07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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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GSCY【2024】公-024-5 | 服务-设计 | 470000.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选取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CY【2024】公-024-5
2.2项目名称: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3招标内容: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园(化工园区)1.03平方公里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2.4招标控制价:47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备案;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程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县长庆桥镇长兴路16号
联 系 人:范勇
联系电话:173934100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 系 人:唐康妮
联系电话: 0934-8888685 18993476646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