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金额
18591.5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30102802008001
预算金额18591.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项目编号:
E3501030102802008001
地区:
台江区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9-14 00:09:05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030102802008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14 00:09:05
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
台江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23732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2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130.0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所48个班教室的学校,由三栋五层教学楼、一栋六层公共教学楼、一栋六层综合楼、一栋三层艺体楼、两栋门卫及地下室组成。地下室部分需配建50辆的社会停车场。
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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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655095770
资金来源:
1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030102802008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14 00:09:05
招标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台江区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10315450034X7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24MA32TGNH1K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占地面积约23732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2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130.0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所48个班教室的学校,由三栋五层教学楼、一栋六层公共教学楼、一栋六层综合楼、一栋三层艺体楼、两栋门卫及地下室组成。地下室部分需配建50辆的社会停车场。 标段
标段1: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标段(包)编号:
E3501030102802008001001
标段(包)分类:
规划
标段(包)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办学规模为 48 个班,可容纳 2160 名学生。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3732 ㎡,其中建筑用地面积为 22980 ㎡,总建筑面积约 38130.09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7448 ㎡(以规划审批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及公共教学楼、综合楼、艺体楼、门卫一、门卫二、200M 环形跑道及校区配套工程。容积率为1.20,建筑密度 30%,绿地率 30%。 内容包括: ①设计范围: 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二次装修、固定家具、智能化(含停车系统等)、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改造加固、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小品、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施工临时及永久雨污排放、配合广电部门进行专项设计)、变配电工程(包含外线及管井)、厨具设备、场地清表和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装配式混凝土PC构件深化、钢结构PS构件深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 行)闽建〔2020〕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 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 场景,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清表和场地平整、原始台基破除、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场地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盆及附属柜体、橱柜工程、窗帘等)、人防工程、给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雨水、污水、化粪池及景观排水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应急供电系统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充电桩工程、变配电工程(包含外线)、施工临时及永久雨污排放、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与市政道路的接驳工程(含红线外破路开挖修复)及海绵城市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中标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尺寸制作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以上费用已综合在中标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 ④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⑤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⑥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 ⑦中标后,若招标人提出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事项的平面需求变更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修改平面布局及其他专业相应调整,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应总体考虑优化,总费用不得超过合同价)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 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 ,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大于项目施工期),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如上述文中构件厂商基地名称与构件厂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构件厂商出具的说明函。允许一家预制构件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作为多家施工企业的预制构件供应商。②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③投标人与其主 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应按台江区财政局、税务部门指导意见配合落实。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8591.5907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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