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42900013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金富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谢潇鹏186527736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42900013
项目名称: 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建设单位: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YZTH-2024-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备案批文为380MW。邮行审投资备【2024】45号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邮行审投资备【2024】49号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8MW/76MWh锂电子电池储能系统项目。
范围 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1 09:30
开标地点
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标室

其他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甘垛镇官林村、横泾村、三河村。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备案批文为380MW。邮行审投资备【2024】45号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邮行审投资备【2024】49号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8MW/76MWh锂电子电池储能系统项目。2.4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 7500元/MW,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此价格,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5.1 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或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2.5.2 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到施工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一是场址场内部分,包括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二是 升压站,包括保护测控一体装置、集电线路等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等;三是场内外交通,包括场外道路改建、场内道路新建等;四是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2.5.3 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甘垛镇3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内容:(1)协助招标人审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设计变更等(如有)。(2)项目全部土建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包括施工材料、土方开挖与回填、基础施工等) ;变配电工程(包括升压站基础工程、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等);管理站建筑工程(包括电气综合楼、生产办公楼、站内回车坪及道路、排水沟、进站道路等);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3)项目全部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安装、站内电气设备安装、消防系统安装、储能设备。其他设备包括照明系统、接地防雷、供排水设备等的安装、试验、调试等工作的监理。(4)配合招标人参加设备到场后验收。(5)主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各单位工程验收、各专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2.5.4 本工程达标投产、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策划和服务。注: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2.6 监理服务期限:2.6.1 监理服务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布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全部竣工资料归档止,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2.7 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合格率 100%。2.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3.2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3.2.1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专业为电力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3.2.3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3.2.4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2.5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2.6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②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③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 2 名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事宜、④其它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少于 2 名、⑤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注:拟派监理组织机构应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执(从)业资格和能力;上述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完整执业证书的扫描件)、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01月—03月任意一个月)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3.4 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工程达到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若有)、监理合同关键页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5 信誉要求3.5.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3.5.3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3.5.4 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4.2 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4.2.1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到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三楼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公区进行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4.2.2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三楼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后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到付。4.3 报名携带的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格式自拟);(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用订书机装订即可),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4.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①现场报名时递交;②网上汇款(开户名: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银行:高邮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巾帼支行、行号:314312100352、账号:3210843501201000012990)。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5.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三楼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5.4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亚琴6.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邮市鑫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甘垛镇中心路平胜实验小学东侧200米
联系人:
邹金富
电话:
181151007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
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
联系人:
谢潇鹏
电话:
186527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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