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会展路(江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招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网2024()号
预算金额1639.2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136768608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59888076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会展路(江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施工项 目
(招标编号:新网2024()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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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 不得改动。
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 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
5.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本示范文本不再誊抄。
6.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该部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 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造价咨 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人选用信用 评价等级较低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选用的说明;无省级信用评价标准的,具体标准由 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 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
8.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标。
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 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
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
1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人在 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的时间节点,充分 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2.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 2
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 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 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 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 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 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13.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数智见 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运用。
14.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应使用“评定分离”,如需使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15.招标人有优质工程的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程增加 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奖罚条款。16.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17.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技术标暗标形式,暗标相应规则可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制 定,涉及暗标否决其投标条款应依法设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中集中载明。
18.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 确定。
19.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 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当 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 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 算;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 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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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招标项 目的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 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 投标人。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 条件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未作规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采用职称等作为资格要求。
4.业绩要求。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工程业绩设置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其 中,以建筑面积和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的80%),且应在招 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 验收文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 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 最终结算凭证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 范围中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认定顺序。
为推进装配化装饰发展,对包含装配化装修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化装修工程可作为 装配化装修工程类似业绩。
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 件要求,应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 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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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疑问提交时间。由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 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 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发布的规定,应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 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工期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有定额工期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额的规 定。招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的,应按照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 编列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低于定额工期70%的,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照审定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相应的提前竣工增加费项目。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4.4。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 写。
7.条款号3.5-4.2.5。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6.3-8.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第2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 则要求除外。
10.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如:评标 办法、技术明(暗)标、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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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2条后依次排序,如 10.3、10.4…
四、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 要求的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法。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谨慎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鼓 励选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控制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标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但规模标 准须符合下表数值范围,下表数值为我省技术复杂项目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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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量清单部分
工程量清单根据国家及我省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定进行编制,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 部分予以补充。
七、注解和说明
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 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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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77 第六章 图纸................................................................................................................... 8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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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会展路(江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会 展 路 ( 江 西 路 - 复 兴 路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已 由 上 虞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301-330604-04-01-78452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绍 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 代理机构为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会展路(江 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1639.29万元,工程概算约1639.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价1180.4万元。本次招标部分为会展路(江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北起公共通道,南至复兴路,为城市次干道,雨污水管管径最大尺寸为DN800,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排水、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系统及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上虞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6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 双方同时满足上述3.1、3.2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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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
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
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
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 月至2024年 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
费期限包含2024年 月至2024年 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
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至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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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676860868
邮箱: 4193810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余坤广场东塔楼1001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988807620
邮箱:2239811965@qq.com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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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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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 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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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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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 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 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 标人可将下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2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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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 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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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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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开标程序(各地视情作调整)
5.2.1 开标程序
(一)宣布开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二)公布投标人数量
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
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20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系统
时间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
投 标 人 解 密 方 式:投 标 人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220.191.224.35/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各交易平台
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
解密失败的,不再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四)清单、参数录入,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有)
录入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评价项目,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技术通过制综
合评估法中K1(权重系数)和K2(平均浮动系数)等。
(五)公布开标结果
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
(六)开标结束
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
5.2.2 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
(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
软件,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耳机、麦克风等)。
(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
(三)安装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及开标大厅直播播放器。相关软件可
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各平台情况填写)下载中心页面下载。
(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 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
,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 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
5.2.3 特殊情况的处置
1、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
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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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告知在线 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 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特 别注意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介质CA数字证书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证书 Key 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证书,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2.移动CA数字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续费操作,过期后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的移动CA 数字证书不能解密申领之前加密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观看开标全过程,并根据需要,使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异议、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投标人登录 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活动,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将无法及时获取解密指令、废标、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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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 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 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 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 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 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 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 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 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 员的资信实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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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 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 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 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 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4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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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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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 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 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 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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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三)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 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招标人确定评审区间
(二)资格审查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综合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区间确定
当投标截止时间止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去掉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后>15 家时,启用评审区间;≤15 家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评审区间的具体办法为:
(一)在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中取投标报价与评审区间 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15 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 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进入评审区间基准价D
D1=K1*A+(1-K1)*B*K2
D2=K1*A+(1-K1)*B*(K2-2%)
D3=K1*A+(1-K1)*B*(K2+2%)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值范围为(在 0.4~0.6,确定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的抽取值): 0.40、0.44、0.48、0.52、0.5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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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后,再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各 20%个(按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后的投标人数量为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精度(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分。
B=最高投标限价。
K2(平均浮动系数),抽取值范围为:84.0%、84.5%、85.0%、85.5%、86.0%、86.5%、87.0%、87.5%、88.0%、88.5%、89.0%、89.5%、90.0% (招标文件中设定具体范围,上下 区间的均值不超过 90%,幅度为 6 个百分点,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 10 个),由招标人在 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分三阶段确定 15 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1.先以D2 为基准确定 6 家投标人(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 入评审区间)
2.再以D1 为基准确定 5 家投标人(经阶段 1 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进入 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 5 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 15 减 去阶段 1 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 进入评审区间)
3.最后以D3 为基准确定 4 家投标人(经阶段 1、2 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可 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 4 家的,按实际数量计;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是指 15 减去阶段 1、2 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 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经评审后,有效标不足 3 家的,以D2 为基准补充确定进入评 审区间的投标人,直至有效标数量满足 3 家(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 列进入评审区间)。
评审区间基准价D计算精度(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分,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 价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 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 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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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 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 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 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 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建设主管部门的 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
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 90 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 10 分、信用评价(不 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 / 分(规则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专业工程 施工项目不设本评分项)。
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综合评审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 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商务总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扣2A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A分(A= 2 (1或2) )。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 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 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 、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 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一级,如又选用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 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时应明确降低评价等级顺序。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 确定。)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 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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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规则为:
1.确定工程量清单的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先行选定:由招标 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个评价项目(不超过 10 个项目,原则上取合计金额最大的项 目),分别是: 先行选定的 10 个评价项目在答疑时发布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 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的合理区间确定
以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 理区间,E1 为: -25% E2 为:5%(E1≤-25%,E2≥5%),各评价项目的 区间范围保持一致。
3.综合单价评审
综合单价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10/评审项目总数)分,10 分 扣完为止。(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值小于 10 分的,按实际分值;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 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三)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对应的信 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不计分。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 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则抽签决定。
招标人 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 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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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 则抽签决定。
招标人 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九、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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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五,供招标人在开标现
场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各区县市招投标主管部门也可在此基础上视情增
加其余计算方法。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 =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 权重B + 招标控制价 ×(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去掉最 高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在 3 家及以下时,算术平均值则为全部有效合 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 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 五入):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 1%,在总分上扣 4 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 1%,在总分上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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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浮动率A和权重B和浮动率C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代表分别在规定数值中随机抽 取;
2.评标基准价(除计算差错外)一经确定在项目的后续评审中不再调整(包括复评环 节);
3.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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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规定被否决投标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 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1: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2: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 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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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
(1)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2)报价平均值:
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 5 个 至 7 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 8 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价:
由招标人代表从 1.5、2、2.5、3、3.5 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招标人 在 0、0.5、1、1.5、2、2.5、.……、4.5,5 等 11 个数中,确定一个由其中 5 个连续数 组成的等差数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 K 值(有效投标报价高 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 K 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当 K 值大于零时,K 值每增 1%,在总分上扣 4 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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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
(1)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2)报价平均值: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 个至 个时,去 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 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 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价:
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 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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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五
(1)所有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
权重系数抽取办法:①权重系数由系统随机抽取,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启动操作,系统按照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单位数量(N个)随机抽取N个权重系数并按1-N编 号排序(权重系数从0.01-0.99之间,步长为0.01的99个数字中间随机抽取)。
②对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单位,按照开标大厅唱标页面的单位顺序以1-N编 号进行排序,由招标人现场从编号为1-N号的球中抽取一球,所抽取球编号X对应的投标单位 取编号为1的权重系数,编号X+1对应的投标单位取编号为2的权重系数,依次类推,直至编 号N对应的投标单位的权重系数取完,再从编号为1的投标单位起,按顺序至所有进入评标基 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单位都获得权重系数。
(2)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3)评标基准价: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 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C1×A1)+(C2×A2)+…(Cn×An)评标基准价=—————————————————A1+A2+…An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 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 4 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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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六
(1)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见评标办法。
(2)评标基准价计算
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Q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 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将剩余投标报价 从高到低排序后计算差值【差值C=(最高报价DN-最低报价D0)/3】,按差值将投标报价分 为高【DN至DN-C(含)】、中【DN-C至D0+C(含)】、低【D0+C至D0(含)】三个区间,随 后在每个区间内随机抽取M个投标报价;
存在价格抽取方式产生的入围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不足N个的,在中区间依次抽取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抽取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依 次抽取递补),直至入围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达到N个;
C=(最高报价DN-最低报价D0)/3
M=;
N=;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 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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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定标办法 (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 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 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 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 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 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 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 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 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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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 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 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 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 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 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 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 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 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 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 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
□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 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 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 N 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 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 N 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 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 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 N 个中标候选人,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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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 N 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 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 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 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 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 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 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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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招标文件;(2)答疑
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联系单及有关纪要;(5)双方签署
的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或协议书具有优先解释权)。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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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浙江省、绍兴市地方颁布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 政府规章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合同 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招标文件;(2)答疑纪要及 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联系单及有关纪要;(5)双方签署的经主 管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或协议书具有优先解释权)。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不迟于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本工程全部的设计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采购计 划、其他根据业主和监理人要求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材料采购计划应在 开工前7日交给发包人;其它月工程计划、月进度工程报表、付款计划在施工开始后的每月 20日前提供;
2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工程师收到后七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提供完整的图纸叁套。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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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等设施所需手续的办理主体及费用承担 主体为承包人,发包人协助。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设项目用地线外的为场外交通,建设项目用 地线内的为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应保密且不外借,不丢失。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调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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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授权书确定。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不迟于开工前15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必需的用水、用电、通讯等由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内,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
行考虑;
(2)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道路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按照所属单位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属施工时造成的损坏
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2.4.3 提供基础资料:/。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的支付担保。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和技术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各4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以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会同发包人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工程及有关
档案资料的报送工作。
(1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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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授权书确定。
关于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现场出勤率不少于当月实际施 工天数的80%。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实行“上虞 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考勤,考勤采用最新规定要求的使用移动扫码机考勤打卡,浙 里办人脸识别+二维码或机器考勤,考勤时间8时至 20时,以每日两次、时间间隔不少于4 小时为有效。项目负责人每月考勤出勤率低于当月实际施工天数80%的,以缺勤天数每天 1000元人民币标准扣除,缺勤违约金单独按实缴付。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 不得变更(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除外),如因其他原因确实需要变更,须经建设单 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方可变更,更换条件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同时须承担违约 金20万元人民币/人·次。
上述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违约金按实单独缴付,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同等资格资 历或高于以上,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3.3.2 承包人需更换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 定: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死亡或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外)。如有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项 目技术负责人承担违约金 14万元人民币/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 民币/次。
上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人员变更的违约金按实单独缴付,更换 后的人员其资格和业绩等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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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中专职 安全员离开施工现场时,承包人应安排好接任者,确保施工时间在岗履职安全员符合规定 人数。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实行“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考勤,考勤采用最新规定要求的使用移动扫码机 考勤打卡,浙里办人脸识别+二维码或机器考勤,考勤时间8时至20时,以每日两次、时间 间隔不少于4小时为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考勤出勤率低于当月实际施工天数 80%的,以缺勤天数每天500元人民币标准扣除,缺勤违约金单独按实缴付。
本项目对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由总监实行现场书面考勤,每月考勤出勤率低于当月 实际施工天数80%的,以缺勤天数技术负责人按每天800元人民币标准扣除、其他人员按每 天500元人民币标准扣除,缺勤违约金单独按实缴付。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日常考勤,每月对出勤情况、人员更 换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扣除(缴纳)违约金。考核结论及违约金扣除(缴纳)凭证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5 分包
不允许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起至完工后工程全 部移交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的形式向发 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 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的授权范围确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施工方提供简 单设施。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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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职 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检查前48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发包人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检验情况,对工序验收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验 收情况,功能性试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特别中隐蔽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工程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工序验收特别是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 进入下一道工序;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每发现一起扣除(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按 照有关规范、规定整改到位。检查结论及违约金扣除(缴纳)凭证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施工安全 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规定和绍兴地区对施工现场管 理规定。
(2)办理施工人员的劳动人身保险等工作,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
(3)按通用条款,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法及有关安全施工 规范,如监理单位出具《安全整改单》,未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次处以3000元的 处罚,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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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严格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 理规定》执行。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 理的规定执行:如因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不符合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引起行政 处罚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行政处罚对发包人作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损失予以 赔偿。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内单 列,并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50%,(工程计量累计至合同价50%前,月工程计量中安全 文明施工费不在计取),剩余50%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计量累计至合同价50%后,在月计 量中按比例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单独开票,并在发票备注中注明“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做 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承包人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 法》(绍政发<2019>19号)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 准化工地规定及绍兴地区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除按相关规范、规定限期整改外,每发现 一起扣除(缴纳)违约金5000元。检查结论及违约金扣除(缴纳)凭证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 据。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七天 内予以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根据进度目标(合同工期)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 划和月进度计划)和每月计划完成产值,进度计划编制工具采用横道图,并经监理审核和业 主批准。
(2)承包人应于每周五下班前,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交上周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下 周施工进度计划。每半月提交工程完成内容及工程产值,下半月计划施工内容及计划工程产 值,同时还应包含重要部位的形象进度照片和能反映现场全貌的照片(固定视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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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予以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7个日历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个日历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个日历天。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处1000 元/天的工期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持续5天及以上;
(2)风速大于10级的台风灾害;
其他异常恶劣的气候灾害;(3)
(4)24 小时持续雨量达 100MM 以上的暴雨。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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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1)工程设计变更;
(2)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3)材料与设备的换用;
(4)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
(5)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超过15%的;
(6)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实质性变更。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0.4.1 工程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须变更时,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上 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办<2011>61 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的意见》(虞政办<2013>244 号)、《绍兴市上虞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18>88 号文件、《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145 号相关规定执行。
10.4.2 、除10.4.4款情形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及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 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不包括10.4.4情形),但其工程 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相 应单价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采纳的信息价(绍兴信息价优先,无信息价按市场价)套相应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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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规则下浮1-i,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执行。
10.4.3 除 10.4.4 款情形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 工程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照“计 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组价原则按标底编制采纳的信息价(绍兴信息价优先,无信息价 按市场价)套相应计价规则下浮 1-i,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并报审计部 门审核后执行。
10.4.4 建设工程中,当合同内单项工程增加或减少(含取消)时,投标报价发现严重 不平衡报价时,即出现如下两种情形时,认定为严重不平衡报价。
① A>B*i*1.15
② A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和《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 号)的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手续。
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结算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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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验收规范程序。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处1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罚款按 天数类推,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
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所有临设必须拆除,所有承包单 位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撤出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不具备结算条件 。
14. 竣工结算
双方约定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审定价为准。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经审计审定并出具审计 报告后15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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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14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10个工作日。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承包人必须对提交发包人审核的竣工结算金额的合理性负责,若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审 核的竣工结算金额超过审计审定金额5%以上的,承包人须按浙价服(2009)84文件的规定 向负责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单位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审计价的1.5%;(2) 1.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质量保证金保函。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合同附件1) 。
15.4.3 修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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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与需承担的责任:
(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对发包 人进行赔偿,赔偿按延误天数类推,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无偿修复,并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未达到质量要求,无偿返工,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 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如质监站出具《质量整改单》,每出具一次,处以 3000 元的罚款,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法及有关安全 施工规范,如质监站出具《安全整改单》,每出具一次,处以 3000 元的罚款,直至扣完履 约保证金。
(4)本工程设计交底及工程相关会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 班子(五大员)应全员参加,请假须经业主同意,如缺会按缺勤一日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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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 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 承担。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安全生产责任险已按绍市建设办<2022>31号文规定的标准计 取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需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前完成投保。
农民工工伤保险需在开工前办理完毕,由承包人负责投保。所有保险不应免除由于承包 人过失造成的损失而承担的责任。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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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绍兴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绍兴市上虞区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1、承包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2、施工单位自行选择进场道路,但必须保证进场道路畅通和路面清洁,不得破坏原有
已建道路,如有破坏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道
路及其周边场地内的土方负有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组织开挖、外运;否则,视为偷挖、盗
窃国土资源及公共资产,并移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置或处理。
3、渣土外运按《绍兴市上虞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发<2017>26号)文 件要求实施。
4、为了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充分调动民工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民 工的劳动成果,承包人须严格执行行业管理单位关于无欠薪方案的相关措施,并在本合同 签订时签署“民工工资无欠薪协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 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等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必须落实“六 项制度”。
5、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的数量、面积及相关设施设备须满足 正常办公需要,所需费用和管理过程发生水费电费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费用。
6、工地扬尘按《绍兴市建设系统2020年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绍市建设 办〔2020〕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承包人安装扬尘监控设施,施 工期间严格落实扬尘管控8个100%措施,施工围挡要求双面彩钢夹芯板,高2.5米,安装喷 淋、张贴安全文明施工标语,路口设置爆闪灯、警示标志标牌,施工范围内设置不少于2个 高杆喷淋装置,要求高度不低于10米,喷淋作业半径不小于15米,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 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中标单位用工实名制须按《关于调整用工实名制管理若干规定》(绍市建设〔2018〕24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信息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绍市建设<2018>262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8、必须及时做好计量款的上报,并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依据,无详细工程量计 算依据的业主不予受理;因承包人擅自施工超过施工图范围或工程量清单范围且未经发包 人认可的工程不予计量。
9、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如有发生工程洽商、变更、合同争议的鉴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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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等审计事项,承包人上报书面材料后,需经监理工程量确认,再由发包人委托跟踪审计 咨询单位进行审计核对并报相关审计部门审查。
10、设立农民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每月将工程进度款按 协议约定的比例缴存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
11、项目范围内土方由承包人自行平衡,回填土方的堆放(含临时场地费、覆盖)、取土、回运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2、承包人对施工车辆、尤其是大型设备运输车辆沿线经过的桥梁及道路,应对相关 桥梁、道路最大载重吨位的限载量和强度进行调查和验算,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确保桥梁和道路安全畅通。因工程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损坏,则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按原样无 偿修复或承担修复所需的所有费用。
13、因地勘局限性,开挖面可能存在地下障碍物,承包方踏勘现场后需充分评估;障 碍物、不良土质等开挖、清理、外运等费用已包含在土方综合单价中,一次性包干,结算 时不调整。
14、工程竣工后10天内,所有临时设施必须拆除、所有承包单位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撤 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建筑物表面必须 清洁干净,否则视为不具备验收条件。 承包人对用地红线范围外100米内的环境负有责任,如: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各类垃圾、建筑材料和外运工程渣土必 须运至环卫部门规定的场所弃置,严禁随意抛掷,否则发包人将提出警告要求整改并保留 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15、如后续上级部门对本项目施工进度有特殊要求的,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
16、发包人完成相关用地批准手续、完成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承包人负责办理 施工许可证、质检、安检及其他开工所需证件,发包人予以配合协助。
1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承包人应按照评 审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与评审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承包人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各类许可证的办理;如公路、城市 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交通施工许可证;泥浆、渣土处置手续;夜间施工许 可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专项方案的评审和评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含专家费)及押金(保证金)、协助发包人办理质监和安监的报监等手续等。
19、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经编码登 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符合《绍兴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标准》管控要求,其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重点区域3公
73
里范围内应使用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或新能源车。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 5000元的罚款。
20、省外承包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5天内完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等人员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程序诚信平台发布平台的备案,如15天内未完成全部 人员备案的,每延迟一天,按每天 800 元罚款。
21、承包人应严格遵照《上虞区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虞建管〔2022〕37号)以及大数据平台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承包人在“双查双 保”工程监管平台考勤中有通过系统漏洞、虚假打卡、修改人员信息等行为违规考勤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22、建设单位检查项目时,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到岗,按缺勤处理。
2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 金,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备案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采 用工程保函形式,保函到期但工程仍未竣工验收的项目,承包人应及时续保。未及时续保 造成工程保函脱保需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履约保函金额×脱保时间段的七 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360×脱保天数)。
2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被处罚的各项违约金、罚款需单独缴付至发包人账户并备 注事项、原由。
25.若最终开票不含税总价与合同不含税总价有小数点差异的,以最终开票不含税总价 为准。
2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标的不含税价部分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如遇国家税率 调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价,并继续履行。针对 国家税率调整引起的合同总价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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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工程实际施工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75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会同监理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7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用的表 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3)编制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暂列金额明细表
(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9)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0)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1)计日工表
(1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3)主要工日一览表
(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6)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 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最 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
77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78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79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80
附件3: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81
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82
□图纸清单
设计人:第 页共 页
8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84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 共 页
8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86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_____月______日
87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88
目 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总价封面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 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89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行所有 的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 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90
投标函附录
91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 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 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 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 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 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 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 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 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 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可自主确定 或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投标 人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的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 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 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 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 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可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
92
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 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 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 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 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 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5)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 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 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 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 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 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不得低于现行标准费率的30%;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税率必须与现行规定相符;
(四)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93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向招标人提供具 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 一致。
(五)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 计)金额。
(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 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 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 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等。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 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附: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报价封面
(2)投标报价扉页
(3)编制说明
(4)投标报价费用表
(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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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5)计日工表
(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主要工日一览表
(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2. 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95
投标报价封面
96
投标报价扉页
97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98
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注:
1.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2.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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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注:
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已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所含“暂估价”需在本表“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对应栏目填写,“其他项目”栏目内不再汇总。
3.专业工程暂估价内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100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101
综合单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本表中涉及的计费标准请填入以下公式括号内:
管理费=(计算基数名称)×(费率)、利润=(计算基数名称)×(费率)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本表为分部分项及施工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分析通用表。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并计算对应的“暂估合价”。
10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1.第1.2项工程招投标阶段在其他项目暂列金内计列,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须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3.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与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103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中。
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材料(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
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
10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
列计。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
计列。
105
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
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
投标报价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
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目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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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日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
减少内容;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
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107
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和
调整;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
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
充;
“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
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108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109
目录
1.施工组织设计
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0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
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
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
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11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12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113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 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 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114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 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 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 临时用地表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 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115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6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明标)
工程名称:
117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118
表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9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0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 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 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121
三、项目拟分包情况
表9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122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123
目录
1.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 的(投标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
2.近年财务状况表(表 1)
3.业绩汇总表(表 2)(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投标人信用评价
125
表1 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招标人自拟或者有投标人自拟)
126
表2(一)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27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128
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3.投标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若有)
6.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 关附件
7.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8.投标保证金
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9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3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工程名 称)招投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工程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31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 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 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 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 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 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32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
投标。
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
号码));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
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
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3.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
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__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
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的法定代
表人。
附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134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
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
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诺诚信投标。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13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136
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合作量化指标如下表: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一式 份,招标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 位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137
投标保证金
1.采用转账形式缴纳的,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记录)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的,提供保函、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等保证金相 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38
投标保函
编号:
致 招标人: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 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______(币种)元(大写)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 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 款通知要求支付,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
2.载明投标人存在下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险) ;(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4.付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 。
二、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 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 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可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签章)
开具日期:年 月 日
注:以上格式与电子交易平台开具的保函格式不一致的,以平台开具的为 准。
139
行业 | 工程类别 | 标段规模 |
房屋建 筑工程 | 一般房屋建筑工 程 |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或建筑物高度≥80 米,或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
高耸构筑物工程 | 构筑物高度≥100米,或淋水面积>3500平方米的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 |
地基与基础工程 | 基坑深度≥8米 | |
钢结构工程 |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跨度≥30米,或总重量≥1000吨,或单 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网架工程边长≥70米,或总重量≥300吨。 | |
体育场地设施工 程 | 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容纳人数≥2万人;体育馆:容纳人数≥5000人; 球场合成面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 |
室外附属工程 | 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 | |
装配式建筑工程 | 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
含有装配化装修 的建筑工程 | 符合装配式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 | |
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修缮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200平方 米;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 | |
其他房屋建筑工 程 | 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 |
行业 | 工程类别 | 标段规模 |
市政公 用工程 | 城市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5千米;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0 万平方米 |
城市公共广场(含体育场) | 广场面积≥5万平方米 | |
桥梁工程 | 单跨跨度≥40米,或总长≥100米;或墩高≥40米的桥梁;或铺装面积≥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桥梁 | |
地下交通 | 隧道工程:内径≥5米,或单洞洞长≥1000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 平方米; 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米; 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米; 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 坑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米的旁侧基坑工程; 基坑深度≥2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程; 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净距≤30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 |
其他地下工程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 |
城市供水 | 日处理量≥5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1.5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 |
城市排水 | 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 |
热力工程 | 热源工程:产热量≥250吨/小时或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热力管道 工程:管径≥0.5米 | |
城市供气 | 燃气源工程:日产气量≥30万立方米; 燃气管道工程:高压以上管道; 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2.5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000立方米 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4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 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
生活垃圾 | 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吨 或封场库容≥5000立方米;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吨;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00吨 | |
轻轨交通 | 单跨跨度≥40米的桥涵工程 |
行业 | 工程类别 | 标段规模 |
机电安 装工程 | 一般工民建工程 | 通风空调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空调制冷量≥800冷吨;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30台(套); 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个 非标设备制安工程:>300吨; 管道安装工程:长度≥10000米; 变配电站工程: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kvA; |
净化工程 | 洁净等级高于6级(含) | |
动力安装工程 | 锅炉房:压力>2.5MPa,且蒸发量≥75t/h;氧气站:制氧量≥6000立方米/小时。 | |
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 | 起重量≥1000千牛·米。 | |
环保工程 | 单池容积>400立方米的粪便沼气池,或单池容积>500立方米的厌氧 生化处理池,或二乙以上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 |
装饰装 修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单项装修面积≥20000平方米 |
幕墙工程 |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60米,或面积≥6000平方米 | |
装配化装修 | 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 | |
特种工 程 | 特种工程 | 特殊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特殊工程 |
其他专 业工程 | 石油天然气工程 |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主体工程(具体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确定) |
穿跨越工程 | 顶管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米,或工作井深度≥8米; 隧道穿越工程:单洞洞长≥1000米; 定向钻穿越工程:单条穿越长度≥500米,或者穿越地质为卵石层、松 散状砂土或者粗砂层与破碎岩石层 | |
爆破与拆除工程 | C级以上大爆破工程、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 制爆破及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 |
盾构隧道 | 单洞洞长≥1500米 | |
其他专业工程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676860868 邮箱:419381019@qq.com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地址: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余坤广场东塔楼1001 项目负责人:徐琪 信用评价等级:/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988807620 邮箱:2239811965@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会展路(江西路-复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共通道-复兴路】 |
1.1.5 | 工程建设地点 | 上虞区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有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 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
1.4.2(1) | 联合体投标其他 要求 |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 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 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2.其他:/。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5.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7 |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1.8.1 |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1.8.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公布至分部 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层级)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16时 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 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 在系统平台内提交。 联系方式:15988807620 联系人:张女士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 发出。 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 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 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 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一)商务标 1.商务标封面及目录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录 4.投标报价(含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报价 说明等)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商务):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 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为: (1)投标报价封面 (2)投标报价扉页 (3)编制说明 (4)投标报价费用表 (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综合单价计算表 (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5)计日工表 (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主要工日一览表 (1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0)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 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二)技术标☑ ☑1.技术标封面及目录 ☑2.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施工总体布置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 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3.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
(2).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技术) □(三)资信(信用)标☑ □1.资信(信用)标封面及目录 □2.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截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 近一期公布的( /)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 □3.近年财务状况表(表1) □4.业绩汇总表(表2)(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 详细列入)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资信)☑ (四)资格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及目录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若有) □7.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 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8.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9.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 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2、3、4、10 要求提供的各类资料附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集中编制。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 (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 写):(¥)。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 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 人在开标时 从 、 、 、 、 等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 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 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等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 中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 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 |
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玖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 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 转出) (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可登录上虞区公 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操作购买 http://220.187.226.117/financeplatform/ 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缴存的,均须在上述平台线上 办理,不接受线下纸质保函或扫描件。 日16:00(北京时间)前到账,(3)投标人应在2024年 月 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 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 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 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 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 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
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提供投标人2024年 月 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 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 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 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 险保单,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出的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 图复制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 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最新版本制作 其他:/。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时间 |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3.开标平台: http://220.187.226.117/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 ion/hall/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 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 大厅联系电话:0575-89292596。 4.其他:(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2)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 议。异议联系人:姚国成 联系电话:18857219612 。 |
5.2 | 开标程序 | (一)宣布开标 (二)公布投标人数量 (三)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在 20 分钟内完成,具体以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清单、参数录入,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有)(五)公布开标结果 (六)开标结束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 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 投标文件。 3.其他:/。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 | 评标办法 |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5分) 90 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分) 10 分、信用评价 评分(≤5分) /分。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分, 资信标评分(≤10分)分,商务标评分(≥60分)分。 4.其他:/。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方法 | 按照本示范文本要求确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1.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 ☑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5家的全部推荐,有效投标人>5家的推荐5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http://www.shangyu.gov.cn/col/col1228984905/(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1 | 确定中标人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
7.2.3 | ☑定标会议地点 和时间 | ☑1.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2.定标地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 会议。 |
7.2.4 | □考察、质询 |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 |
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 ||
7.2.5 | ☑定标委员会的 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
7.2.6 | □现场面试 |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 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
7.2.7 | ☑定标要素及具 体内容 |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报 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 模、近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 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 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 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企业实力、分工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工程保修期间,响应及配合 建设单位维修的时效性及便捷性 ;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 □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书 面答复情况。 |
7.2.8 | ☑定标方法 | ☑1.票决法;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
7.2.9 | ☑中标公告媒介 及期限 | 公告媒介:https://www.shangyu.gov.cn/col/col1228984905/(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
7.2.10 | □按原定标方法 确定中标人 | 其他情形:。 |
7.2.11 | □重新定标 | 其他情形:。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0575-82129099。 |
10.1 |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 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 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 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 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3 | 陈述和答辩 |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 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 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 |
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 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 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 辩。 4.陈述和答辩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43室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 携带资料。 □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 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 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 提供视作无变更):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 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 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 2024年 月 日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 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 |
( |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 的; 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的;(具体说明:/)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 致的; 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的; 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 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 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 标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 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⑧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 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 |
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 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 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 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 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5)其他: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 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 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 书面询问核对。 |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 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3.暂估价: (1) 内容:; (2)金额:;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 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6.价款结算方式: / |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 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 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 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 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 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 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 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 条款中明确。 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 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 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 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 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 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 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7.其他: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 ||
10.7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 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 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规定。 (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 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 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 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 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 ||
10.8 | 定标前核查 |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
10.9 | 其他 |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的书面答复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价。 |
…… | …… |
抽球内容 对应球号 | 1 | 2 | 3 | 4 | 5 | 6 |
K1 | 0.40 | 0.44 | 0.48 | 0.52 | 0.56 | 0.60 |
抽球 内容 对应 球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K2 | 84.0% | 84.5% | 85.0% | 85.5% | 86.0% | 86.5% | 87.0% | 87.5% | 88.0% | 88.5% | 89.0% | 89.5% | 90.0% |
信用等级 | A | B | C | D | E |
信用得分 | 5 | 4.5 | 3 | 1 | 0 |
工程类型 |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 |
评标基准价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 标控制价 ×(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 定浮动率A。 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5%、-1.0%、-0.5%、0%、0.5%、1.0%、1.5%七 档数值。 |
建筑工程 项目(仿 古建筑) | 1.F≤5% A取6.5%、7%、7.5%、8%、8.5%、9%、9.5%、10%、10.5%、11%、 11.5%十一档数值; 2.5% |
市政公用 项目 | 1.F≤8% A取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十一档数值; 2.8% |
园林绿化 项目 (以绿化 为主) | 1.F≤10% A取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 18.5%十一档数值; 2.10% |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 数、结构形式、定额(计划)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 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 3.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 5.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 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 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
序号 | 图号 | 图纸名称 | 日期 | 备注 |
序号 | 图集编号 | 图集名称 | 日期 | 编写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优于招标条 件(如有) |
1 |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提前工期奖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创优质工程(如有)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施工总工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8 | 质量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9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0 | 预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2 | 进度款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3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4 | 保修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工程 投 标 报 价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投标报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 (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暂估 价 | 安全文明 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1 | ××单项工程 | ||||||
1.1 | ××单位工程 | ||||||
1.1.1 | ××专业工程 | ||||||
··· | |||||||
1.2 | ××单位工程 | ||||||
1.2.1 | ××专业工程 | ||||||
··· | |||||||
2 | ××单项工程 | ||||||
2.1 | ××单位工程 | ||||||
2.1.1 | ××专业工程 | ||||||
··· | |||||||
2.2 | ××单位工程 | ||||||
2.2.1 | ××专业工程 | ||||||
··· | |||||||
合计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中 | 1.1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中 | 2.1.1人工费+机械费 | ∑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 ∑计费基数×费率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计费基数×费率 | ||||
3 | 其他项目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
3.1.1 | 其 中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
3.2.1 | 其 中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
3.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
3.4.1 | 其 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
3.4.2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
4 | 规费 | (计算基数×费率) | ||||
5 | 增值税 | (计算基数×税率) | ||||
投标报价合计 | 1+2+3+4+5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清单 序号 | 项目编码 (定额编号) | 清单(定额)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 (元) | |||||
人工 费 | 材料 (设备) 费 | 机械 费 | 管理 费 | 利润 | 小计 |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 |||||||||
合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其中 | 合价(元) | 其中 |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1 | 人 工 | 一类人工 | — | — | |||||||||
二类人工 | — | — | |||||||||||
三类人工 | — | — | |||||||||||
人工费小计 | |||||||||||||
2 | 材料 (工程 设备) | ||||||||||||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 | |||||||||||||
3 | 机 械 | — | — | ||||||||||
— | — | ||||||||||||
— | — | ||||||||||||
机械费小计 | |||||||||||||
4 | 工料机费用合计(1+2+3) | ||||||||||||
5 | 管理费(计费基数×费率) | — | |||||||||||
6 | 利润(计费基数×费率) | — | |||||||||||
7 | 综合单价(4+5+6) |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1.2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3 | 二次搬运费 | |||||||
4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5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
6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合计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
1.3 | 其他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
合计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3 | 其他暂列金额 | |||
3.1 | ||||
3.2 | ||||
3.3 | ||||
合计 | — |
序 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 注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暂定 | 实际 | ||||||
一 | 人工 | ||||||
1 | (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 | ||||||
2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 |||||
1.1 | ||||||
1.2 | ||||||
2 |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 |||||
2.1 | ||||||
2.2 | ||||||
合计 | — | — | — |
序号 | 工日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交货 方式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 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合计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 情况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工 程名称 |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 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职 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 程情况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 数 | 主要 工程 名称 |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 码 | 资质等级 证书号码 | ||||
拟分包的工 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造价 (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 工程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 对象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 时间、规模、技 术指标及其他 要求 | 提交证明 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 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 称或项目负 责人或技术 负责人名字 等 | 例如:XX工 程等 | 例如:XX公司 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 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 等 | 例如:投 标文件第 X页 |
2 | ……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 电话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投标责任人(法 律责任人) |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 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 电话 | ||||
身份证号 | 住址 | |||||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 代表人 | 电话 | |||||
身份证号 | 住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 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 与评审有关的 时间、规模、技 术指标及其他 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 内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 称或项目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 人名字等 | 例如:XX 工程等 |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 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 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 例如:投标 文件第X页 |
2 | …… |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 成员1 | 成员N |
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必填项写,未 填写的按照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处理。 | |||
合同价格比例 (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 | |||
拟派项目班组名单 | |||
违约责任 | |||
权利义务 | |||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分配和频次 | |||
质量安全管理分工 | |||
保修责任分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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