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万锭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纺纱绿色低碳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511529-04-01-458276】FGQB-0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雅士德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雅士德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9-511529-04-01-458276】FGQB-01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址:屏山县中心城区江南 C10-3 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50亩,新建 4 层环锭纺车间一座以及消防水池泵房和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95000 平方米,购置 20 万环锭纺主机设备及配套生产辅助设备,开发生产各类纱线产能约 35000 吨/年。该项目生产的产品绿色低碳: 一是产品原料主要采用莱赛尔纤维,莱赛尔纤维的生产过程采用封闭式生产模式,整个生产流程中没有有毒有害的物质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都会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负担: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无化学反应,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进行有效回收处理和合理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空调废水实现循环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三是产品生产能源不对化石燃料依赖,主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以水电及屋面光伏发电为主要能源来源,厂区路灯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
  2.3、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74308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
  2.4、建设工期: 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等;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与工程无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业厂房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7 23:00 至 2023-11-14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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