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推进片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城市更新,强化产业、科创竞争力与对人才的服务能力,适应未来发展新形势,破解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在现代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趋势下面临地诸多难题,片区亟需对控规单元内的城市空间进行整体更新、优化,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效益,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交通,提高城市品质,构筑优美的城市空间和环境,完善产业功能,特启动《麓谷分区麓谷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规划对象、范围
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对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麓谷分区麓谷二期、麓谷三期片控规,控规范围西抵绕城高速,东至麓枫路,南至枫林路,北至岳麓大道,用地面积约14.457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4.457平方公里,控规评估范围14.457平方公里,控规修编范围为更新地块、未建设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44公顷。
二、相关标准: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6、《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9、《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已批控规、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从“目标+问题+治理”三种导向和“总体层面+管理单元”两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工作。
1.符合性评估。分析现有控规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已编专项规划、现行规范、标准的符合性情况,尤其侧重对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的分析。
2.实施性评估。通过收集土地供应、产业用地、现状容积率、控规修改、历年人口等核心数据,分析现状用地结构占比,产业占比,分析片区开发建设等与原有控规的差距以及形成差距的主要原因,提出符合其产业发展趋势的空间布局模式。
3.适应性评估。针对原有控规适应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新编在编的上位规划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建议。
4.综合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情况,梳理提炼符合性、实施性、适应性校核结论,对下一步用地、交通、配套等应修编的核心内容提出改善建议。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总规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内容与要求,结合片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要,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产业用地比例控制。
二是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结合片区规模与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指标精准优化管控和城市风貌提升,优化、细化片区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重点对存量用地、闲置和低效用地以及城市更新用地周边地区配套和城市风貌提出优化建议。
三是“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制定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建筑限高、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四是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按照控规编制指南要求完善控规编制成果,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提升规划编制。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解读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建筑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研究总结,对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交通、风貌现状,充分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现状、历史文化资源现状、消防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及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施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现状以及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明确目标定位
落实最新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对规划片区功能结构与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自身的发展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三)合理确定规模
与在编《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同时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各类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四)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合理确定片区功能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五)产业规划
分析片区现状产业特征,梳理现有产业问题,结合片区产业基础,面向科创时代与未来发展,前瞻、合理确定片区产业升级方向、产业门类,保障产业发展用地,确定产业更新区域,合理布局各类产业,提升区域对产业的服务能力,提升产业的科创水平与竞争力。
(六)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容积率管理相关标准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七)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 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站点线路和站场、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按照服务类型和范围,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九)公用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预测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政设施,并与已编制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合理布局本片区内的市政设施与管网。
(十)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结合片区山体、路网及重要的节点,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广场、公园,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一)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控制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十二)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三)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布局结构,明确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及低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并且确定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确定重要界面和景观视廊的控制要求。
(十四)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十六)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四、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 pdf 格式汇报文件),规划文本采用doc、pdf等格式,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dwg、gis、jpg等文件格式,符合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一)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及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图集
(2)规划说明书
(3)附件,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及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五、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三、技术规格: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成果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成果时间: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递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履行方式:依据采购人制定方式提交成果并通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验收。
五、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开展后,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
二、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 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 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规划研究成果的 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 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 评价、展示其大纲。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 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 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 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 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 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 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成交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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