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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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主题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KHYYQ-G3001
2.2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某单位主题文化广场项目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酒泉市金塔县。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市政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7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捌万零叁佰叁拾贰元陆角玖分、小写:¥80332.69元。
2.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的凭证。
3.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逾期或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否决。
6.网上开标及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响应性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6.2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6.3网上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6.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
6.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响应性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谈判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性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6本项目响应性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93284095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联 系 人:于忠文
电 话:18054110992
9.监督举报方式
本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2437242
上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2480503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