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83106959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8310695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监督电话:020-8315472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对广州地铁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洞口水泵开展电源改造及一号线西门口站冷却塔开展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洞口水泵电源改造。实施范围:广州地铁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区间变电所、区间隧道及入段线洞口水泵房区域。
(2)一号线西门口站冷却塔升级改造。实施范围:一号线西门口站室外冷却塔区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056666.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非竞争性费用)42624.70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本项目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或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
11、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月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14、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 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的,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的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5439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层
十六、本公告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十、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注明: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83106959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8310695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监督电话:020-8315472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对广州地铁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洞口水泵开展电源改造及一号线西门口站冷却塔开展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洞口水泵电源改造。实施范围:广州地铁四号线新造车辆段入段线区间变电所、区间隧道及入段线洞口水泵房区域。
(2)一号线西门口站冷却塔升级改造。实施范围:一号线西门口站室外冷却塔区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056666.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非竞争性费用)42624.70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本项目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或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
11、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月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14、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 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的,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的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5439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层
十六、本公告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四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及改造工程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十、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9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1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3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1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6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8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2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4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6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7 | 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8 | 四川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 |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
30 | 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其下属支行 |
31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33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34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36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37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8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9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0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1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2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3 | 陆耀井(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9202006847) |
44 | 李涛(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1809) |
45 |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
46 |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
47 |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
注明: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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