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2]xm0503号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招标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719-8679068
中标公司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十采计备[2022]XM0503号
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0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储上容,王大礼,冯高明,朱大虎,张琳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29
2、评审地点: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2.36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联系方式:0719-8673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2号房
联系方式:0719-8679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719-8679068
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9/notice_3ebbec5938764b8f8b23efdaeab1e750.html
招标文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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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二〇二二年九月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2]XM0503号1、项目编号:/一、项目基本情况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7、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最高限价:210(万元)5、预算金额:210(万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地点: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2号房);1、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地点: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1幢1单元1-19-2号房)2、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0元/份3、方式: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名称: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其他补充事宜: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0719-8679068地址: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1幢1单元1-19-2号房名称: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9-8673998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电话:0719-8679068项目联系人: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719-867399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女士电话:0719-8679068 |
3 | 项目名称 | 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技术咨询项目编制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u盘壹份,递交后不退回。 |
10 | 装订和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成册(胶装),正本和副本合并封装在档案袋中,并将投标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和电子U盘单独密封在小信封中以方便唱标。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
1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 递交地点: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2号房)递交时间:2022年 9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
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9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17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是 |
18 | 开标时间 | 2022年 9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19 | 开标地点 | 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2号房) |
2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22 | 最高限价 | 210万元 |
23 | 是否面对中小 企业 | □是 ☑否 |
2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5 | 价格扣除比例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 |
2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确定项目是否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或其中的项目包段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须知前附表。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一-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须知前附表。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7 | 质疑提出与答复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28 | 补充 |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详见附件七) |
2.2“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一、总则
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4、招标文件组成二、招标文件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合法生产或组织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认真履行。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前15日内书面通知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若有需要,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书面形式要求澄清(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招标文件的澄清4.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三、投标6.3投标人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造成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出具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书面申请,采购人可视其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领取文件(或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代理机构以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为依据,不再寻求其他的联系方式,如若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招标文件的修改5.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其为同意,在中标结果出来后,不再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9.1.2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投标报价一览表9.1.价格文件9、投标文件组成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10.1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有效。10、投标有效期9.1.6《投标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价格为准。9.1.5《投标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和电子U盘单独密封在小信封中以方便唱标。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9.1.4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1.3报价应包含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2.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1、投标文件签署10.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3.1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2.3投标文件应使用无线胶装法装订,不得使用夹边条、铁圈、塑圈等装订方式,未按要求装订,开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5.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5.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员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开标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14.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15.6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以下方式处理:15.5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合计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4开标时,《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16.1.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6.1评标组织16、评标
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17.1.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7.1评标程序16.1.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7.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7.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5.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7.1.6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1.5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1.4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15.6款执行。(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19、确定中标单位18.1.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18.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18.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18.1评标方法和标准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编写评标报告19.5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9.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2中标单位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单位及时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22、签订合同五、签订合同21.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1.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询问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2.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3中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1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4.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2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到采购代理机构;24、质疑23.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4.3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时间之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投标人全部产品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26.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我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6.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6、诚实信用25.1质疑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5、投诉
2.服务期限为推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十堰市拟开展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清查工作,探索建立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核算十堰市GEP现状,以期为湖北省及全国其他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开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与途径。1.项目背景采购需求26.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审纪律,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我中心将上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开展十堰市生态资产清查,明确十堰市生态资产类型、质量、空间分布和保护关键区域。(1)十堰市生态资产清查4.成果提交内容十堰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6万平方公里。3.服务范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评估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现状及2016至2021年十堰市GEP变化趋势(4)十堰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报告根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北省和十堰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十堰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规范。(3)十堰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规范建立十堰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明确十堰市主要生态产品的类型和空间分布。(2)十堰市生态产品清查
评标办法前附表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研究报告、清单、图册和附件(说明书)等纸质版及电子版内容。5、成果文件形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证件一致;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未超过最高限价;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期 | 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签字、盖章 | 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一)符合、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二、评标程序及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
3.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二)澄清有关问题符合、资格性审查满足下列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不符合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4总价金额与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合计金额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服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1、商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4.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4.1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计分办法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材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3、价格评议
三、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审依据 |
投标报价 |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技术部分(30分) | ||
总体技术方案 | 10分 | 1.对项目的理解准确,总体技术思路及原则符合政策、规范要求,技术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得10分;2.对项目的理解基本正确,总体思路及原则基本符合政策、规范要求,技术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6分;3.对项目的理解较差,总体思路及原则勉强符合政策、规范要求,技术方案存在较多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4.未提供总体方案,得0分。 |
对工作重难点的阐述 | 10分 | 1.针对各阶段工作内容,重、难点进行分析准确,符合本项目要求得10分;2.针对各阶段工作内容,重、难点进行分析较准确,较符合本项目要求得6分;3.针对各阶段工作内容,重、难点进行分析得不够准确,不符合本项目要求得2分;4.未提供工作方案得 0分。 |
工作进度措施 | 10分 | 1.工作计划非常详细,包括各分项工作内容的具体工作安排,开始和完成时间、分期、分阶段成果提交计划都非常详尽,符合本项目要求10分;2.工作计划较详细,包括各分项工作内容的具体工作安排,开始和完成时间、分期、分阶段成果提交计划都较为详尽,较符合本项目要求6分;3.工作计划不合理,包括各分项工作内容的具体工作安排,开始和完成时间、分期、分阶段成果提交计划不合理,在完成时间表,点位、频率安排得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要求得2分;4.未提供工作计划,得 0 分。 |
商务部分(60分) | ||
业绩 | 20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生态产品、生态系统研究项目服务业绩,每个项目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成果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得0分) |
团队成员 | 1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负责人负责过类似生态产品、生态系统研究,每个项目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成果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得0分) |
团队成员 | 15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负责人获得过相关专业(生态、环境、经济、林学等)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5分;获得过相关专业(生态、环境、经济、林学等)省部级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得0分) |
团队成员 | 15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生态、环境、经济、林学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的得4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15分。(提供项目服务人员学位证、职称证或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者,得0分。) |
合计 | 100分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致:我公司投标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格式自拟)目录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制造、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开户银行:传真:电话:地址: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格式)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代证)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三、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大写: | |||
备注 |
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3.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和电子U盘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说明:1.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附件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项目名称:商务(技术)评议对照表附件六附件五、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技术、商务部分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对应部分 | 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备注 |
… |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赵经理1867166559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张经理1877295739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作日。韩飞13797866006861677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梁经理1862793897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张政159719158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王丽8897801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赵经理1867166559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张经理1877295739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作日。韩飞13797866006861677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梁经理1862793897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张政159719158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王丽8897801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附件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注: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评议评分标准内容所列条目,逐条注明证明文件的具体页码,若有其他情况则在备注中说明。
3、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如无贷款需求,在表中填“否”或“无”即可。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选择的意向银行,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注:1、集采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待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出来后,将有融资意向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填写的“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发送至邮箱:hbsycgb@163.com;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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