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和联运码头建设大车充电桩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4791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健0315-885374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志强0315-31911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和联运码头建设大车充电桩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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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479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和联运码头建设大车充电桩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和联运码头建设大车充电桩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和联运码头建设大车充电桩招标 2.1.2项目概况:在弘毅码头2号变电所和3号变电所附近各建设6台大车充电桩、1台箱式变压器以及相应的高低压电缆线路。 2.1.3项目地点:曹妃甸工业区。 2.1.4工 期:6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3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9:00至2024-1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3)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A.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B.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D.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和发票)相应的资格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应通过通过招采进宝电子交易平台河北专区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志强 赵坤,联系电话:0315-3191161,邮箱:tsjyzb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5-8853767、0315-885374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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