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rxh202307g010
预算金额15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祺社181955918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祥蕴0951-3308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红羊乡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NXRXH202307G01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羊乡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9.98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红羊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红羊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369.84平方米;原有牛舍新修牛槽100.43米,
围栏100.43米,成品防冻水槽4个(长4米):2米高砖砌围墙64米;面包砖铺装606平
方米;混凝土硬化495.91平方米,排水边沟64.28米;面包砖护坡33.75米;给水管110
米。2、红堡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452.8平方米;草料棚一处148.82平方米,公共厕所
一处52平方米;青贮池一处96平方米;2米高砖砌围墙76.92米;铁艺大门2座;混凝士
硬化599.18平方米。3、杨明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565.96平方米;青贮池一处153平
方米毛石挡墙83.85米六角砖护坡193.38平方米,2米高砖砌围墙30米混凝土硬化19338
平方米排水沟27.97米。4、刘套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300平方米。5、安堡村养殖场:
新建青贮池一处15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15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羊乡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羊乡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0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羊乡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
改发<2023>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红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闽宁
协作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红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红羊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369.84平方米;原有牛舍新修牛槽
100.43米,围栏100.43米,成品防冻水槽4个(长4米):2米高砖砌围墙64米;面包砖
铺装606平方米;混凝土硬化495.91平方米,排水边沟64.28米;面包砖护坡33.75米:
给水管110米。2、红堡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452.8平方米草料棚一处148.82平方米,
公共厕所一处52平方米:青贮池一处96平方米;2米高砖砌围墙76.92米;铁艺大门2座;
混凝士硬化599.18平方米。3、杨明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565.96平方米青贮池一处153
平方米:毛石挡墙83.85米;六角砖护坡193.38平方米,2米高砖砌围墙30米:混凝土硬
化193.38平方米:排水沟27.97米。4、刘套村养殖场:新建牛舍一处300平方米。5、安
堡村养殖场:新建青贮池一处15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15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海原县红羊乡;
2.3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
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
企业需一级建造师)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以PDF格式提交至
nxrxhjsgcglyxgs@163.com 邮箱,邮箱主题写明“XXX项目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报
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海原县闽宁华
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红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红羊乡 地 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
商业房
联系人:田祺社 联系人:周祥蕴
电 话:18195591898 电 话:0951-33083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rxhjsgcglyxgs@163.com
2023 年07月0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红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红羊乡
联系人:田祺社
电 话:18195591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联系人: 周祥蕴
电 话: 0951-3308356
电子邮件: nxrxhjsgc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W|^4VY(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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