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任务分配比价公告
金额
204.6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5-0251
预算金额204.63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0-817162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
任务分配比价公告
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已由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任务分配比价,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202405-0251
项目所属地:广西(省) 桂林(市)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预计采购项目总金额:人民币 204.639277 万元(含税3%)。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将柳东~贺州甲线及柳东~贺州乙线两回500kV线路π 开接入漓江500kV变电站,形成柳东~漓江甲、乙线和贺州~漓江甲、乙线共四回500kV线路。新建π接500kV线路长度 7.639km,其中柳东侧线路长度 3.394km(至漓江甲线1.667km,漓江乙线1.727km),贺州侧线路长度 4.245km(至漓江甲线2.122km,漓江乙线2.123km),除柳东侧采用双回路终端共塔出线外其余均按单回架设。本工程新建单回路直线塔 12基、单回路耐张塔 9 基,双回路终端塔 1基,F 型单回路终端塔 2基,共24基。拆除老线路长度为3.401km(柳贺甲线1.743km,柳贺乙线1.658km),拆除直线塔共8基(柳贺甲线223#-226#塔,柳贺乙线223#-226#塔)。
采购范围: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道路人工平整,施工基面及场地人工平整,场地布置、材料人工运输及装卸,铁塔组立,铁塔拆除,防坠器安装,马帮运输,铁塔色相油漆,工器具人工运输至桩位,拆除完成后材料及工器具马帮、人工退回材料站,承包方供货材料或工器具(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完工后材料及工器具整理移交,配合验收,消缺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场地清理等劳务配合工作。
标的划分情况:本项目设1 个标的,共分1 个标包/标段。
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总金额(万元) | 标包(段)名称 | 最大成交家数 | 标包(段)编号 | 成交比例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 | 204.639277 (含税) | 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劳务分包) | 1 | 01 | 100% | 204.639277 (含税) | / |
标的物描述:根据要求完成柳东变~贺州变开断接入漓江变500kV线路工程(组塔、拆塔工程)等劳务配合工作。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1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7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承包方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4 | 近三年内未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 | 如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示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人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的通知”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已签订《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架空线路组塔、架线工程施工分包框架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
2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报价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采购工作组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采购工作组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报价供应商作否决报价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报价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评定的,作否决投标报价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 月 22 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6 日12时00分00秒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获取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3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4本项目按项目标的(标段)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5.1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只接受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文件,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05 月22 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9 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3逾期上传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未按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要求上传未成功或开启后显示空白等异常情形的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此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40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126157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8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716276
(八)异议与投诉
8.1受理邮箱:gnfjjzx3@163.com,电话: 020-81272757 联系人: 蒋工 。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温馨提醒: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8.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恶意行为不限于存有8.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之一的,将纳入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失信名单(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的处理,并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8.6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供应链管理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101473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nfjjzx3@163.com
采购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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