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000120237069号002
预算金额147.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腾飞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上海蓝西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S34000120237069号002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颖,钱光亮,阚绪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采购代理费收取上限(封顶收费)为3万元人民币,下限(保底收费)为3千元人民币。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6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腾飞、丁灵灵
电 话: 0551-65199548/9、13739228910
附件信息:
09.05发布稿-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磋商文件.pdf
1.4M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上海蓝西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神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浦东新区海徐路2577号5幢422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山东设计创意产业园项目(南区)22号楼206(联合体成员) | 响应总价:147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 | 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研究中心分区洁净系统设计供货安装、高精度恒温恒湿系统设计供货安装、基础建设及防护系统设计供货安装、监控,弱电及强电系统设计供货安装、水路和气路系统设计供货安装、通风系统设计供货安装以及研究中心辅助设施设计供货安装等,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材料设备采购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满足该项目施工整体交付的所有内容。 | 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内容(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且经采购人确认,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且通过采购人验收)。 | 孙广宝 | 沪231202220220372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颖,钱光亮,阚绪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采购代理费收取上限(封顶收费)为3万元人民币,下限(保底收费)为3千元人民币。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6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腾飞、丁灵灵
电 话: 0551-65199548/9、13739228910
附件信息:
09.05发布稿-安徽大学2023年光刻实验研究室分区洁净系统及辅助设施安装建设项目磋商文件.pdf
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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