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422723112700059001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继月13639980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 65422723112700059001)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EPC+O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投资【2023】56号)已由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
2.项目规模: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绿化泵站、泵站进出水管线、澳门路、广东路、江苏路中水管线,管线全长14701米,管径为 DN200~DN600:澳门路、江苏路污水管线,管线全长5875米,管径为 DN1000、DN400。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723112700059001001
标段(包)名称: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塔城市闽商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1座绿化泵站、泵站进出水管线、澳门路、广东路、江苏路中水管线,管线全长14701米,管径为 DN200~DN600:澳门路、江苏路污水管线,管线全长5875米,管径为 DN1000、DN400。(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30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规模、使用功能相似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给排水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提供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规模、使用功能相似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④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规模、使用功能相似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规模、使用功能相似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运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到 2023年12月1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运营移交标准:在移交之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北一巷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11层B座11I
联 系 人:安优 联 系 人:张继月
电 话:15352543898 电 话:136399800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11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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