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3与飞耀路路口电子警察和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货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33与飞耀路路口电子警察和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占 100% ,招标代理为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300万电警相机12套,900万反向卡口相机16套,全景枪机6套,信号灯2组及信号灯控件等,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情见设备清单表。
2.2 交货地点:淮阴区G233与飞耀路路口。
2.3 工期:3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其他:
2.5.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2 质保期:设备全包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以验收之日起算)
2.5.3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成,经业主和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公安部门管理后支付70%工程款,试运行半年后按审计部门审定价格付至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三年期满后支付(不计息)。每次付款前业主都将组织质量检查,如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有问题且未得到及时处理,业主有权拒绝付款。
2.5.4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
2.5.5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5.6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853655.75 元;
2.5.7 本工程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 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退还履约保证金。
2.5.8 招标内容: 设备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取证、安全操作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图纸(含中标人设计的图纸)中全部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9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支持其他形式支付;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
(3)账号:投标人在“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点击下载,在页面上点击“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汇出,因此投标人应核对诚信库中企业基本户信息,基本户信息应写明归属地,详细到网点,具体为“某银行+地区+具体网点”(详询己方开户银行),如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并去交易中心审核。保证金未通过投标人基本户汇入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应在会员系统“业务管理--网上保证金查询”模块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如显示保证金已缴纳则说明保证金已到账,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人只有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到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且从会员系统中查询到该项目保证金已缴纳方可说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360702913、13770370470。该流程特别重要,开标前一定要通过会员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
(1)必须从基本户缴纳;
(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现金、本票;
(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银行方面的技术问题,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王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3511504411;
(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7、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招标人需要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将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条款与通用分册不一致的按本条款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设备资质、资格等要求: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7、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本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必须须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和运行维护承诺
3.4投标人承诺设备在使用寿命范围内(需超过3年质保期),若相关技术规定需要对字符叠加或其他软件功能进行调整,投标人需将设备无条件免费升级至符合要求的软件版本;
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子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符合公安部出台的GB/T 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所投的摄像机、控制主机产品生产厂家须为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3.20”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入围,且提供原厂家“入围”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7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函,承诺待系统建成后无缝对接到淮阴区公安局现有3.20监控管理平台,所投存储设备必须融入淮阴区分局现有道路监控存储系统,便于统一调用和管理,所需开发接口对接费用等由供应商负责;
3.8电子警察系统需要满足: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给出路口详细平面图及整体设计渠化施工图;
3.10投标人所投信号灯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权威部门检测报告(GB14887-2011,GAT508-2004,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
4.1、评标入围
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文件。
4.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
4.1.2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法: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2初步评审
按照评标入围的方法规定,对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要求条件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
2 |
投标人必须须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和运行维护承诺 |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
投标人承诺设备在使用寿命范围内(需超过3年质保期),若相关技术规定需要对字符叠加或其他软件功能进行调整,投标人需将设备无条件免费升级至符合要求的软件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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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函,承诺待系统建成后无缝对接到淮阴区公安局现有3.20监控管理平台,所投存储设备必须融入淮阴区分局现有道路监控存储系统,便于统一调用和管理,所需开发接口对接费用等由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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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子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符合公安部出台的GB/T 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
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4 |
投标人所投的摄像机、控制主机产品生产厂家须为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3.20”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入围,且提供原厂家“入围”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5 |
电子警察系统需要满足:GA/T832-201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
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6 |
投标人所投信号灯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权威部门检测报告(GB14887-2011,GAT508-2004,有效期内) |
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7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给出路口详细平面图及整体设计渠化施工图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资质证书有效 |
9 |
投标本项目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有效 |
10 |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 |
链接诚信库,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
11 |
必须书面承诺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不分包。 |
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
12 |
投标人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 |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
13 |
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除外)。 |
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除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 |
14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投标人应承诺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能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验收,相关手续及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承诺书格式)及证明材料,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证明材料在诚信库备案,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
注: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应按规定格式签署,另行提供承诺书的可以按照格式要求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4.4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4.5中标候选人
4.5.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2%。
K1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值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5. 2重要说明:
4.5.2.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5.2.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5.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5.3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或重新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18 年 11月2日 --- 2018 年11月13日
5.2 获取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 13861650890)。
5.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6.2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开标一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及 CA 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及 CA 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6.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6.4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6.5 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到场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6.6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7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aztb.gov.cn/) 上发布。
7.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11月2日 --- 2018 年11月8日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86158680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德银 电话:13852328003
8.3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3939
招 标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告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181101/GG_096f4a9b-cbd6-4074-98cb-3dad160086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