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樊岙水厂至金七门村供水管道工程I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4203.9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25-04-01-874989
预算金额4203.96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俞梁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赞183684914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樊岙水厂至金七门村供水管道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87498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批复金额 4203.96万元,建设规模:樊岙水厂至金七门村铺设DN100-500给水管道约10公里,新建加压泵站及2000立方米蓄水池,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新建DN100-500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984632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凤落路16号
联 系 人: 俞梁
电 话:15168524089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 系 人:卢赞、张杰
电 话:18368491499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象山县樊岙水厂至金七门村供水管道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87498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批复金额 4203.96万元,建设规模:樊岙水厂至金七门村铺设DN100-500给水管道约10公里,新建加压泵站及2000立方米蓄水池,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新建DN100-500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984632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凤落路16号
联 系 人: 俞梁
电 话:15168524089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 系 人:卢赞、张杰
电 话:18368491499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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