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择优方式委托设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家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顺利推进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工程建设工作,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施,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该项目设计服务的单位,并择优委托确定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工程设计。
  二、项目内容
  (一)受托人主要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负责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设计,工程位于坂田街道坂李大道、规划三号路交叉口的西北侧,拟新建一座供水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水池,本次泵房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效容积561.6m³;二是泵房,泵房采用半地下式,高低区各设计3台水泵,2用1备(高区水泵Q=405m³/h,H=55m,N=110kW,低区水泵Q=400m³/h,H=35m,N=45kW),采用变频控制;三是电控间,设置环网柜间一座;四是室外管网,室外DN400给水管长度约500米(含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
  2.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如需)、核对结算工程量(如需)、协同委托人、监理单位复核项目竣工图;
  3.负责施工期间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按委托人要求派驻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等后续工作;
  4.协助办理相关审批申报工作,协助委托人召开评审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
  5.承办各阶段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受托人完成的工作;
  8.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完成的因项目推进需要而要求受托人补充编制的说明、汇报材料、计算书、表格等内容;
  9.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的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二)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发包估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仅报相对下浮率和相应的投标报价,发包估价为51.6万元,下浮率范围为≥20%,投标报价上限为41.28万元。(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在发包估价51.6万元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报名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2.结算原则:①结算设计费以发改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所得金额。②设计费各项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③最终结算价的设计费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后,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④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下浮前)。
  3.支付方式: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支付阶段
阶段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进度款
合同价×80%
基本酬金=合同价×70%
绩效酬金=合同价×10%
按阶段支付
提交满足合同要求成果并经甲方确认。
支付合同价×70%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70%时,暂停支付。
按节点支付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基本酬金暂停支付时,暂停支付绩效酬金。
余款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备注:
1、成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成果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4、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咨询人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4.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甲方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如果甲方有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按照甲方最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5.乙方应在工作完成并达到请款条件后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无误并签署意见后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拨付服务费。在此之前,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要求,以便服务费的及时支付。
  (三)发包方式
  公开询价择优委托(直接委托)
  (四)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
  市政工程(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四)承诺书。
  (五)廉政承诺书。
  (六)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1.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2.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3.服务便利度(如在龙岗区辖区内设有办公场所,提供在龙岗区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屋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无不合格履约记录(由招标人在区住建局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由招标人在区住建局网站查询);4.设计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5.投标报价(提供报价书);6.近三年3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市政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业绩金额(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合同中需清晰反映使用技术审查服务部分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使用技术审查服务部分的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市政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业绩)。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如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及对应金额,须由原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也可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报名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五、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制成PDF格式电子文档(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9室。
  (二)电子文件:发送至swjjgzxqqb@lg.gov.cn。
  (三)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六、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起第5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八、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jsgc)(10万元以上)。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家锐
  手机:1392466687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9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3年8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