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意向公开(第三次)(2023-YK01-W1286)(第1包)
金额
1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采购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对《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
二、经费预算:138.0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6日
四、项目概况
《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采购内容包括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30台、电动机30台,用于构建强电和弱电实训环境,用于支撑大专路类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开展电工电子类强电和弱电实验。
项目具体功能性能指标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2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三)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
2.成交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30日内无息全额支付。
(五)报价方式
1.集成电工电子实验台30台,最高限价135.0万元(人民币,含税)。
2.电动机30台,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甲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南老师,0551-65926813,13739288866
李助理,0551-65926819,18756028539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6592681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dzdkjzcg@nu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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