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gx-2303002/6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乙繁0417-3355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GX-2303002/6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净土工程项目服务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申请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3.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比选申请需在比选公告
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比选者将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
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发送到gxzbscb@163.comm 邮箱
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后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 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以上材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盘锦市
联系人:常熙或
电 话:13942786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 赵乙繁、谷希博
电 话: 0417-3355086/3355061
电子邮件: gxzbsc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盂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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