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办关于碧眼社区水利组“四艺雅聚暖心屋”打造的采购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碧眼社区水利组“四艺雅聚暖心屋”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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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地点: 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水利组片区 (二)项目目标: 1.搭建娱乐交流学习平台,助推社区文化事业发展。增加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并进一步促进社区和谐融洽,培养‘社区意识’。 2.采购相关便民物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二)、项目产出 “琴韵小屋”、“棋乐小屋”、“书香小屋”、“画境小屋”等功能区添置便民用品一批。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钢琴 (2)象棋、户外棋桌 (3)阅读书桌、阅读书架、椅子等配套设施 (三)人员要求: (1)委派足够的工作人员(至少2人)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商定的日期完成此次采购工作; (2)对物品质量严格做好把关处理,确保物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对采购物品做好运输及安装工作,确保物品安装到位。 |
项目预算金额: 280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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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
联系人: 杨威
联系电话:1591978809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