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虞山街道大湖甸村中段里、钱家村东“千村美居”工程
金额
1308.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8.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瑞刚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毓蓉0512-52952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虞山街道大湖甸村中段里、钱家村东“千村美居”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29 16: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虞山街道大湖甸村中段里、钱家村东“千村美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山街道大湖甸村中段里、钱家村东“千村美居”工程(项目名称)已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山街道大湖甸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常熟市虞山街道大湖甸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虞山街道大湖甸村中段里、钱家村东“千村美居”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虞山街道大湖甸村

2.1.2建设规模:铺设沥青道路5950㎡,水泥混凝土路面4500㎡,人行道2000㎡,停车位200㎡,de110-250污水管约6078m,DN225-400雨水管约4024m,景观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308.87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3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景观、商品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t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1047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3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递交:

9.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6.17万元

9.6.2、提交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3日

12. 联系方式

名  称:常熟市虞山街道大湖甸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常熟市虞山街道环湖北路大湖甸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瑞刚

电  话:13962489869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联系人:杜毓蓉

话:0512-52952566

项目监管单位: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

电话:0512-52866389

13. 友情提示

    13.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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