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金额
573.5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dxmgl-20240605
预算金额573.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嘉歧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娜0431-85308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LDXMGL-202406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3.5816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包括整理土地90620平,新植:白三叶12301平, 草坪23887平,宿根福禄考(红色)4091平,金娃娃萱草3176平,金山绣线菊5294平, 八宝景天5131平,马蔺12117平,天人菊3212平,紫穗槐21411平,绿化种植区回填30cm 种植土约27186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 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 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曰期起至2023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市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有下列情形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登记批准建 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地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抚长高速以西,甲二路以北,规划丙七十九路两侧。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包括整理土地90620平,新植白三叶12301平,草坪23887 平,宿根福禄考(红色)4091平,金娃娃萱草3176平,金山绣线菊 5294平,八宝景天5131 平,马蔺12117平,天人菊 3212平,紫穗槐21411平,绿化种植区回填30cm种植土约 27186立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最高控制限价: 573.5816万元 2.6计划施工工期本工程建设期为1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实 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 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 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2021年、2022 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 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有下列情形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467243701@qq.com, 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代 理机构邮件逋知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发送下列证件盖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手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4.3售价:500.00 元/份,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9点30分(北京 时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问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定得分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关区曙光路与平阳街交汇168号 邮 编: 130000 联系人: 卢嘉歧 电 话: 0431-886180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邮 编: 130022 联系人: 霍娜 电 话: 0431-85308200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天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关区曙光路与平阳街交汇168号 联系人:卢嘉歧 电 话:0431-88618088 电子邮件: 1467243701@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联系人: 霍娜 电 话: 0431-85308200 电子邮件: 14672437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馋创渍尺/ 症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现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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