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3066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舒辉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306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二次综自设备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
中国·江西南昌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谈判与评审
5、合同授予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响应人信息
六、 类似业绩资料
七、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八、商务偏差表
九、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技术偏差表
十一、交货计划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受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所需的二次综自设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2)项目概况:100MW
(3)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4)交货时间:2023-10-17,由厂家根据自身产能情况提供最短交付时间(需特别写明)
(5)交货地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现场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应具有光伏电站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新能源光伏电站项目供货合同不少于10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以证明产品成熟可靠。响应人应提供类似新能源工程的供货业绩(本次招标标的技术规范同容量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人应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合格供应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9、响应人应具备有相应设备等级型式试验报告, PCCC认证证书等等。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投标的响应人,请于  2023 年 09月07 日10:30之前登录中国电建集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报名是否参与本次谈判,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招标为全流程投标,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国电建集采平台.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谈判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以平台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联 系 人:商务 许舒辉 15717919895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
监督电话:0791-88462811
2023年 09月 5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
响应人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2023 年 09月 11 日14时00分前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2023 年 09月 12 日14 时00分前
3.3
报价
补充详细要求
3.4.1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90天
3.5.1
竞争性谈判担保
1.形式:通过平台上传(参考格式见附件)
2.金额 50000 元
3.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1、响应人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提供,在响应文件名显示“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并标明厂家
2、报价文件应单独上传一册.并标明厂家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应全部从平台上传。
4
竞争性谈判人员要求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
5.4
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7天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名称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合同条款及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首次报价表
5)响应人信息
6)类似业绩资料
7)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8)商务偏差表
9)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0)技术偏差
11)交货计划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其他技术资料
13)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或美元、欧元(国外)。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响应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材料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成员在中电建采购中心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超5家投标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报价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50%,商务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15%,技术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5%。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5%+技术部分得分×35%
3.3.2报价部分评审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报价得分计算细则:以评标价为基准(100分),高于评标价1%扣2分,低于评标价10%之内每低1%加1分,低于评标价10%之外,每低1%扣1分。
3.3.3商务部分评审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完整性
30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企业的财务状况
25
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价,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最优得15分,最低得1分;提供未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最优得10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
25
对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未提供的得0分。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20
对投标报价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3.3.4技术部分评审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30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人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的质量管控方案、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面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保障措施,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技术性能主要参数
10
主要参数(容量、效率、功率曲线等)和性能保证值、质量保证期限等,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0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技术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国家、行业有关报价产品的生产质检标准、报价产品检验报告
10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同类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完整提供投标产品所有规格且全部合格的得10分;不能完整提供所有规格产品的,每提供一份对应投标货物规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废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设备
 

 

 

 

 
 
 
 
采购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备注: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产品标准要求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按图加工(详细设计图纸以甲方邮件发送为准);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保修期)【  】年,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甲方便于甲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1年内)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保函及投料的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合同及清单)后,甲方在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       %预付款。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 按照约定(如有),首批货物发出前,甲方接到乙方发货通知并确认货物具备发货条件后,      日内支付总货款       %作为发货款。
4.3.2到货付款(如有):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金额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发票,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4.3.3验收付款: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收到合同全额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个工作日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
4.4合同实际总价的       %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      年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5.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13600001582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001053000052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0791-88462739
4.6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寄给甲方)
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图纸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发货单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单独装箱)。以下资料4份需和发票同时寄给甲方,并出具详细的资料清单目录,由现场专人签字验收,资料未收齐前不具备到货验收的条件,第一批随货资料应满足工地交货验收的要求。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货物达到地点及联系人:
收货单位及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甲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人交付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就乙方逾期交付部分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除外):
9.1.1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交付货物、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外,还应按照逾期货值的千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至乙方交付完毕甲方要求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货物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部分合同总金额的20%);
9.1.2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外,还需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费用,并按照逾期交货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的合同款项;甲方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已交付部分货物的货款。
9.2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参数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的,如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第三人主张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折价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损失。
乙方未采取或未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保证义务的,按照本款约定执行。
9.3因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产品瑕疵和缺陷)、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自身损失,相关设备的毁损、返修材料费或报废损失,处理人员工资,发电量损失,水电费,运输费,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向甲方的索赔。
9.4乙方存在上述第9.1-9.3款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有权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应损失;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损失范围按照本条第9.3款执行。乙方对上述违约情形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逾期未予回复,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9.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9.6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同意,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权利救济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0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1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2通知与送达
12.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2.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2.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2.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2.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电    话:0791-88440203
邮政编码:330001
电子邮箱:sbwzb@jepcc.com
 
 
如致乙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3 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4保密
14.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5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6.5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
16.6附件:一、二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支行
 
开户行:
        
 
日期:2022年     月     日                   
日期:2022年     月     日  
 
 
 
 
 
 
 
 
 
 

1
 
 
附件一               项目       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        卖方:(盖章)
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为了规范项目物资交接、验收及财务对账工作,现就送货所附的相关单据凭证、验收所需提供资料及合同对账作如下要求:
每批发货(包含整车、零担或快递)必须随货附“送货单”或“出库单”,一式四份,最好是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的五层1/2彩;
单据凭证要素至少涵盖:公司名称LOGO、单据类型、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客户、客户订单号(采购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单据日期、单据编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包装方式、送货目的地、收货人信息、发货人签字栏、承运方签字栏、收货人签字栏等;
单据排版方式暂不做规定,可按贵司通用排版方式进行;
包装方式:规则物料,请采用1、2、5的通用包装方式,外箱显眼处需贴“产品标贴”或贵司“铭牌标贴”,专用产品均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关包装要求;
产品发货前,需提供自检报告扫描件,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等电气类需提供详细电性能测试数据的电子档,出货的同时快递寄出项目验收资料(5份:至少包含公司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或规格书、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逆变器产品需提供序列号明细及测试数据、型式试验报告)。
所有合作单位务必完成季度采购合同对账:附件“采购合同执行明细表”
以上要求将作为合同付款、供应商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三
法律告知函
                :
为加强我公司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对                    项目的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将相关事项告知贵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有效印章

 
 
有效签字人
 
签字人的权限
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审计与法律事务0791-88448307。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同相对方一经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1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附汇款单复印件或保函原件
 
四、报价表
    
 
1、竞谈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总计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税率
 
 
**%
 

注:1、填写含税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报价说明(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企业网址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实收资金
(万元)
 
成立年月
 
年生产能力
 
员工总数(人)
 
其中管理人员(人)
 
邮编
 
企业电话
 
传真
 
主要人员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
 
 
 
 
企业资质等级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主要服务范围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基本开户账户号
 
开户银行
 
类别
证书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截至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项资质证书
1: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2:
 
 
 
3:
 
 
 
信用证书
1:
 
 
 
2: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1
 
 
六、类似业绩资料
 
 
 
 
 
 
 
 
 
 
 
 
 
 
 
 
 
 
 
 
 
 
 
 
 
七、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八、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九、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竞谈说明及技术资料
十三、响应人应根据设备技术规范填写技术响应文件,对技术规范逐条回应。
技术规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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