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献县发展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献县城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昌盛路、北张庄村、法院南侧支路共建设d600-d1400雨水主管道2270米。城区76.05公里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维修、疏改,小街小巷庭院雨水管网改造:昌盛路、法院南侧支路、献王大道、昌盛路一清源污水处理厂段共建设d1000-1200污水主管道6471米、DN800-DN600污水主管道584米,建设1.0万m3/d及3.0万m3/d一体化污水泵站各1座;城区20.73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维修、疏改,小街小巷庭院污水管网改造。 2.1.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要求:20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其中设计要求:本项目所需设计文件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审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设计专篇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招标人的认可。 施工、采购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和采购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其他: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相关内容,如报建、报批、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申请人不曾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近期在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近期在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近期在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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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10:00至2024-10-12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30:00,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代理费收费标准:50000元;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同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住建局招标办
电话: 0317-4635859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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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主任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317-4630916 |
电话: | 13673188989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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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