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陶欣食品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原材料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冻品类】的澄清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并需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根据业主要求现补充内容如下:为确保冷冻食品的品质与安全,要求冻品类供应商配送的储存及运输符合如下规定:
①为更好的规范供应商行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要求冻品供应商货品必须存放在荻湾冷链立体仓库,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制度进行进、出货管理,从而实现标准化管理、安全配送的目的。
②对于部分供应商自送商品,要求全程使用密闭式冷链车进行配送,接受公司的实时监管。
以上采购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响应,未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景德镇陶欣食品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