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印发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08-07 03:10 来源:多彩贵州网综合 每周国家都会有很多重要的政策和信息发布,如果您在百忙之中没有时间看新闻而漏掉了这些信息也没有关系,“国内一周政策回顾”栏目带你直观了解过去一周的大事要事。这里有国情民生、重要政策,有些关乎国事大政,有些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还有直接和我们钱袋子挂钩的信息喔。小编现在就为您梳理!
贵州印发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局近日联合印发《贵州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优化资源提质和要素配置等方面做出具体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完善组织管理架构,优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提升手术质量、检查检验、合理用药和病历内涵质量与安全,三级医疗机构50%的出院患者、二级医疗机构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依托199家公立医院建成省、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000个左右(含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打造20个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5个中医优势专科);在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建成胸痛、卒中、创伤中心。
《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多学科协作(MDT)诊疗模式,推动开设相关病种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提出实施“手术质量安全提升”、多学科诊疗“破壁”、“病历内涵提质”“患者安全提升”“质量控制织网”等五大专项行动,并要求各医疗机构于8月底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强化基础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分析和反馈,推动行动顺利开展。
日前,《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要求,将创新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强化数据要素优质供给,规范数据流通交易,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探索创新数据要素政策,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治理。
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当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要取得重大突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力争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升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交易和价值充分释放。数据流通交易走在全国前列,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日前,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决议》共14条,对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要求,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检察建议工作。强调检察机关应当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数字赋能,立足贵州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打造检察建议工作贵州样板,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
《决议》还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原则、送达的方式、回复期限以及提出异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从完善报送、抄送制度,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到充分发挥专家人才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对落实检察建议工作的配合保障作出了规定,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为提升全省流通品牌竞争力、影响力,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贵州特色优势产品出山出海,结合全省实际,贵州省商务厅于日前制定印发《“贵”字号商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贵”字号商业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年营收批发业1亿元以上,零售业5000万元以上,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营销渠道、质量管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或严重投诉;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由省商务厅统一制定及发放授权,证书有效期3年。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使用者应规范使用,不得擅自修改。认定证书及认定标志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贵州省住建厅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根据《通知》,2023—2024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其中单位2774元、个人2774元)。
缴存比例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本次调整对象为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3年新参加工作、调入的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作者:编辑:龚煦翔 返回频道首页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3-07-30 | |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印发工作方案支持贵安新区招商营商高质量发展 2023-07-23 | |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2023-07-15 | |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023-07-09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