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000000100018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俞工025-855002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025-832027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0000001000188 | 项目名称 |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 | ||||||||||||||||||||||||||||||||||||||||||||
标段编号 | E3200000001000188003001; | 标段名称 |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施工总承包; | ||||||||||||||||||||||||||||||||||||||||||||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外,其余部分由省级财政资金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项目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312国道和石马大道交界处。地块东、南至现状山体,西至现状空地,北至镇江市312国道综合管理中心,整个项目用地面积:49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4.12平方米,其中地上12355.24平方米,地下108.88平方米;主要功能是应急机械库、应急物资库、维修保养车间、综合楼、门卫及相关配套等。2.2招标范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江苏镇江)储备中心施工总承包,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支护工程、土建主体、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室外及配套工程、变配电、机械库物资库桁架吊车等设备等,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4工期:398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79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单项合同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建筑面积、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在项目承接时(招标项目指中标时,直接发包项目指签订合同时)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业绩均不予认可。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承诺函(一)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 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上1-4项应提供证明材料,如(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等。(以上仅作为示例,证明材料作为承诺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按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具体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查询结果中无在建工程,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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