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30106006003
预算金额72.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3906295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1
公告正文
刘桥镇徐园村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项目

刘桥镇徐园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刘桥镇徐园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刘桥镇徐园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金桥7组

采购人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为72405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包括:无人收割机、无人拖拉机、无人插秧机、无人植保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数量、规格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2 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实施周期:20日历天。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8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7)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0 1115:00(北京时间)

地点:通州区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六、招标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投标人,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

七、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九、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徐园

联系人: 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

联系人:吴先生 1390629512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附件: 刘桥镇徐园村无人农场机具采购项目.xls 刘桥镇徐园村无人农场机具采购项目.xls 刘桥镇徐园村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采购项目9.25-.doc 刘桥镇徐园村无人农场机具设备采购采购项目9.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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