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都宜忻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旅游扶贫项目(二期)-都宜忻纪念馆园林广场及衔接道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1957001001 |
||||
招标人 |
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广西都宜忻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旅游扶贫项目(二期)—都宜忻纪念馆广场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铺装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挡土墙工程、室外总平市政给水工程、室外污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其中室外总平市政给水工程、室外污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图纸详见一期工程给排水总平图。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贰佰陆拾伍万柒仟肆佰叁拾陆元玖角柒分(¥12657436.97)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君(注册编号:桂245121224523;身份证号:4502211977****39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连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685;身份证号:4522241979****30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象州石龙威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建工桂中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牵头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成员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贰佰陆拾伍万壹仟壹佰元肆角捌分(¥12651100.48)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余雪柳(注册编号:桂245181900006;身份证号:4522241989****404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3286;身份证号:4522241979****0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象州县农业局等1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朗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叁拾伍元肆角整(¥12653635.40)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吴柱洪(注册编号:桂245121225405;身份证号:4504221989****00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万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7734;身份证号:4503241987****34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朝阳府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不是从“桂建云”上获取,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的要求。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40771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