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河源市区2023年度标定地价更新综合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xdn202308cs03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先生0762-3323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河源市区2023年度标定地价更新综合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DN202308CS039
项目名称:河源市区2023年度标定地价更新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工作内容:
1.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工作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更新标定地价公示范围
在河源市区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公示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河源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市场发育状况和政府的服务监管需求,结合本年标定区域更新的调整和新增标定区域的情况,调整更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
(2)标定区域的调整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对标定区域进行调整更新:
①相关规划有重大调整。
②标定区域内地价空间分布特征明显变化。
③标定区域的土地条件、主要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状况等发生重大改变。
④行政区划或产业园区范围、标志性权属界线等发生变更。
(3)标准宗地的维护更新
对已确定的标准宗地进行定期跟踪检查,调查核实土地利用状况、地价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变化,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4)标准宗地档案资料的调整更新
根据本年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的维护和调整更新情况,对标准宗地的档案资料进行调整更新。
①对已布设的标准宗地进行调查,更新有变化的标准宗地档案信息。
②新增标准宗地的档案资料查询。
(5)标定地价的评估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的要求,在2022年标定地价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对已设立的标准宗地的价格进行更新评估,对更换或新增的标准宗地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评估。
(6)更新标定地价系统数据
采用GIS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标定地价更新的电子化管理要求,并根据系统格式要求,提供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数据。
2.河源市区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及《广东省省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指南》(T/GREVAA 0004-2021)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地价区段的划分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
①确定监测地价估价期日
确定监测地价估价期日。季度监测地价期日分别为各个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监测地价估价期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
②确定地价动态监测范围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的确定,原则上以城市建成区为准。
③地价区段的划分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划分地价区段。地价区段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用设施、环境条件一致,土地用途基本一致,地价水平相当的封闭区间。地价区段按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四种用途划分。地价区段面积规模根据城市级别、规模、土地用途、地价变化情况确定。
④地价监测点的布设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应遵循代表性、确定性、稳定性、标识性等基本原则。地价监测点的总数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等级、建成区面积等因素确定。
(2)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①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地价监测点布设的实际情况,完成地价监测点数据、土地交易样本数据、房屋交易样本数据、城市一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数据成果
②完成地价监测点的评估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广东省省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指南》(T/GREVAA 0004-202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TD/T 18508-2014)及《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的要求完成监测点地价的评估。
(3)地价动态监测指标与地价状况分析
①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计算,其主要包括地价水平值计算、地价变化量计算、地价增长率计算、地价指数计算。
②地价状况分析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包括地价水平状况、地价变化趋势、地价与土地供需协调状况、地价与房屋市场协调状况、地价与社会经济协调状况、地价与城市土地利用协同状况等分析。
(4)每季度更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以2023年河源市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点信息为基础,每季度采集更新地价监测点信息,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监测点信息数据,编制以2024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估价期日为基准日的地价指数,每季度公布一次,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指数。以土地变化为基础,以土地收益为依据,以地价指数为参考,每季度更新一次城市地价,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更新成果。
(5)更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系统应采用GIS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的电子化管理要求,并根据系统格式要求,提供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河源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初稿编制,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标定地价体系更新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达到验收标准,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公示、报备工作;按季度完成2024年度河源市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制定、上报工作,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监测成果编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备在评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提交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62-3699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联系方式:谢先生/0762-332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62-3699890
河源市区2023年度标定地价更新综合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DN202308CS039
项目名称:河源市区2023年度标定地价更新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工作内容:
1.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工作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更新标定地价公示范围
在河源市区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公示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河源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市场发育状况和政府的服务监管需求,结合本年标定区域更新的调整和新增标定区域的情况,调整更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
(2)标定区域的调整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对标定区域进行调整更新:
①相关规划有重大调整。
②标定区域内地价空间分布特征明显变化。
③标定区域的土地条件、主要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状况等发生重大改变。
④行政区划或产业园区范围、标志性权属界线等发生变更。
(3)标准宗地的维护更新
对已确定的标准宗地进行定期跟踪检查,调查核实土地利用状况、地价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变化,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4)标准宗地档案资料的调整更新
根据本年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的维护和调整更新情况,对标准宗地的档案资料进行调整更新。
①对已布设的标准宗地进行调查,更新有变化的标准宗地档案信息。
②新增标准宗地的档案资料查询。
(5)标定地价的评估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的要求,在2022年标定地价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对已设立的标准宗地的价格进行更新评估,对更换或新增的标准宗地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评估。
(6)更新标定地价系统数据
采用GIS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标定地价更新的电子化管理要求,并根据系统格式要求,提供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数据。
2.河源市区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及《广东省省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指南》(T/GREVAA 0004-2021)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地价区段的划分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
①确定监测地价估价期日
确定监测地价估价期日。季度监测地价期日分别为各个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监测地价估价期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
②确定地价动态监测范围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的确定,原则上以城市建成区为准。
③地价区段的划分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划分地价区段。地价区段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用设施、环境条件一致,土地用途基本一致,地价水平相当的封闭区间。地价区段按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四种用途划分。地价区段面积规模根据城市级别、规模、土地用途、地价变化情况确定。
④地价监测点的布设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应遵循代表性、确定性、稳定性、标识性等基本原则。地价监测点的总数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等级、建成区面积等因素确定。
(2)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①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地价监测点布设的实际情况,完成地价监测点数据、土地交易样本数据、房屋交易样本数据、城市一般数据的采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数据成果
②完成地价监测点的评估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广东省省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指南》(T/GREVAA 0004-202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TD/T 18508-2014)及《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的要求完成监测点地价的评估。
(3)地价动态监测指标与地价状况分析
①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计算,其主要包括地价水平值计算、地价变化量计算、地价增长率计算、地价指数计算。
②地价状况分析
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包括地价水平状况、地价变化趋势、地价与土地供需协调状况、地价与房屋市场协调状况、地价与社会经济协调状况、地价与城市土地利用协同状况等分析。
(4)每季度更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以2023年河源市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点信息为基础,每季度采集更新地价监测点信息,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监测点信息数据,编制以2024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估价期日为基准日的地价指数,每季度公布一次,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指数。以土地变化为基础,以土地收益为依据,以地价指数为参考,每季度更新一次城市地价,形成2024年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更新成果。
(5)更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系统应采用GIS技术以及网络信息传输技术,满足日常工作中各类用地的地价查询、评估需要,实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的电子化管理要求,并根据系统格式要求,提供2024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河源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初稿编制,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标定地价体系更新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达到验收标准,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制订、验收工作,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公示、报备工作;按季度完成2024年度河源市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制定、上报工作,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监测成果编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备在评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提交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62-3699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联系方式:谢先生/0762-332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62-369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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