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岸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创建国际卫生陆港采购项目(标段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56.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egscg-2024cs-44号
预算金额56.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祖力0999-8797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岸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创建国际卫生陆港采购项目(标段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EGSCG-2024CS-44号(标段二)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岸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创建国际卫生陆港采购项目(标段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7000  
    最高限价(元):56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岸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创建国际卫生陆港采购项目(标段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7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广告宣传制作、宣传片、口译、笔译、墙面处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标段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 5、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6、为保证项目评审顺利进行,投标供应商应使用带有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的电脑(笔记本电脑)参与开标,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岸管理局
地 址:霍尔果斯第六代国门综合办公楼321号
联系方式:13325699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230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9-879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力
电 话:0999-8797331
附件信息:
HEGSCG-2024CS-44号(标段二).pdf
498.4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