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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遴选文昌市2023-2024年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遴选文昌市2023-2024年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信用服务机构:
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文昌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根据省2023年关于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昌市2023-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控制价在150万元以内(含150万元)。
三、遴选数量和工作内容
遴选1家信用服务机构协助我局开展信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家、省出台的信用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文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方向及建议,以创城为标准,查缺补漏编制文昌市本地化配套实施文件、信用制度文件、标准规范及“双公示”、“信易贷”等专题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文昌市社会信用体系顶层制度建设。在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指标的基础上,兼顾可操作性、前瞻性、先进性等原则,高水平制定示范区创建总体工作推进方案。
(二)根据国家“双公示”工作要求,结合文昌市实际协助更新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协助文昌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协助归集特定信用信息、5类行政管理信息;对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申诉核查工作进行专业性指导,提高文昌市信用修复率;指导协助提高全市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
(三)梳理信用承诺相关制度和配套内容,同时下沉到各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信用承诺;拓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协助牵头部门整理新型监管文件和制定方案并落实,做到有法可依,领域全覆盖。协助监管部门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主体信息进而判断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并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细则,满足城市预警监测指标要求。
(四)结合文昌市“信易+”场景建设需求,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并落实。依托“金椰分”和“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提供场景落地方案,持续深化推进多领域“信易+”场景应用,围绕文昌市产业结构和文化特点,开展创新研究,每季度提供不少于3个“信易+”应用场景设计方案,同时负责信用场景的推广及使用,争取形成被国家认可的创新做法,为城市典型案例提供支撑。
(五)组织开展信用基础知识培训、社会信用预警监测业务培训、城市信用数据归集上报业务讲解等专项培训,并对国家、省新出台的文件、政策等进行解读,常态化全市信用培训会议至少一个季度召开1次;紧急文件下达、创城工作期间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工作实际需求进行专题培训。协助完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培训会议等策划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和梳理。
(六)梳理制定诚信文化和诚信宣传工作计划与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出台诚信宣传制度和配套材料;按照地区文化特色和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准备工作;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村镇等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宣传活动,开展常规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主要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和“诚信进”开展常规宣传活动。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力争不发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负面事件。
(七)指导文昌市为下一轮创城工作打好基础,并在服务期满内达到创城基本要求,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基础指标要求: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0%依法;2.辖区内政务服务大厅100%接入;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100%上报;4.本地区信用服务平台100%联通;5.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前100名;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零错码;7.各级政府部门零失信;8.地方债务零违约;9.重大合同零违约;10.中小企业账款零拖欠;11.信用网站意识形态零问题;12.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零失误。
(八)完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交代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文昌市开展信用工作提供信用业务处理、信用调研、信用评估考核、材料编制等工作支持,服务内容根据省、市政策实施动态调整;信用业务处理包括信用业务咨询、来函业务处理、信用核查等;信用调研包括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单位调研及调研工作准备等;信用评估考核包括支撑上级对市的信用考核、市对各部门、各镇的信用考核;材料编制包括日常的请示、汇报、审批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具备省级、市级信用服务工作及近三年有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成功案例经验。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3.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4人,并至少3人驻场办公。
4.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项目团队。专职项目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4人,并至少3人驻场办公。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送至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申报控制价为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下,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遴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并签订信用服务委托合同。
(三)信用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信用服务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二)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周龙燕;联系电话:63388190)。
关于遴选文昌市2023-2024年信用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信用服务机构:
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文昌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根据省2023年关于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昌市2023-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控制价在150万元以内(含150万元)。
三、遴选数量和工作内容
遴选1家信用服务机构协助我局开展信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家、省出台的信用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文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方向及建议,以创城为标准,查缺补漏编制文昌市本地化配套实施文件、信用制度文件、标准规范及“双公示”、“信易贷”等专题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文昌市社会信用体系顶层制度建设。在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指标的基础上,兼顾可操作性、前瞻性、先进性等原则,高水平制定示范区创建总体工作推进方案。
(二)根据国家“双公示”工作要求,结合文昌市实际协助更新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协助文昌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协助归集特定信用信息、5类行政管理信息;对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申诉核查工作进行专业性指导,提高文昌市信用修复率;指导协助提高全市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
(三)梳理信用承诺相关制度和配套内容,同时下沉到各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信用承诺;拓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协助牵头部门整理新型监管文件和制定方案并落实,做到有法可依,领域全覆盖。协助监管部门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主体信息进而判断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并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细则,满足城市预警监测指标要求。
(四)结合文昌市“信易+”场景建设需求,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并落实。依托“金椰分”和“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提供场景落地方案,持续深化推进多领域“信易+”场景应用,围绕文昌市产业结构和文化特点,开展创新研究,每季度提供不少于3个“信易+”应用场景设计方案,同时负责信用场景的推广及使用,争取形成被国家认可的创新做法,为城市典型案例提供支撑。
(五)组织开展信用基础知识培训、社会信用预警监测业务培训、城市信用数据归集上报业务讲解等专项培训,并对国家、省新出台的文件、政策等进行解读,常态化全市信用培训会议至少一个季度召开1次;紧急文件下达、创城工作期间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工作实际需求进行专题培训。协助完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培训会议等策划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和梳理。
(六)梳理制定诚信文化和诚信宣传工作计划与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出台诚信宣传制度和配套材料;按照地区文化特色和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准备工作;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村镇等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宣传活动,开展常规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主要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和“诚信进”开展常规宣传活动。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力争不发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负面事件。
(七)指导文昌市为下一轮创城工作打好基础,并在服务期满内达到创城基本要求,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基础指标要求: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0%依法;2.辖区内政务服务大厅100%接入;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100%上报;4.本地区信用服务平台100%联通;5.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前100名;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零错码;7.各级政府部门零失信;8.地方债务零违约;9.重大合同零违约;10.中小企业账款零拖欠;11.信用网站意识形态零问题;12.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零失误。
(八)完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交代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文昌市开展信用工作提供信用业务处理、信用调研、信用评估考核、材料编制等工作支持,服务内容根据省、市政策实施动态调整;信用业务处理包括信用业务咨询、来函业务处理、信用核查等;信用调研包括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单位调研及调研工作准备等;信用评估考核包括支撑上级对市的信用考核、市对各部门、各镇的信用考核;材料编制包括日常的请示、汇报、审批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具备省级、市级信用服务工作及近三年有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成功案例经验。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3.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4人,并至少3人驻场办公。
4.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项目团队。专职项目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4人,并至少3人驻场办公。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送至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申报控制价为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下,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遴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并签订信用服务委托合同。
(三)信用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信用服务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信用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二)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周龙燕;联系电话:6338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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