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桥头镇2023年0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桥头镇2023 年 009 地块:
占地面积:5439.93m2;
地理位置:调查地块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巷头村喜庆楼西侧,地块东至巷头喜庆楼,
南至巷头村活动中心,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101185656°,北纬23.033689853°;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桥头镇桥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块原用地性质及现状:林地,目前用作东莞市桥头镇巷头村临时停车场;
未来规划:幼儿园用地(R6l):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科艺盛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中要求:对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环境保护局的规定,东莞市桥头镇2023年009 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用地(R61),需在出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13年前作为农用地时期,调查地块大部分区域种植果树等,2014年地块植被清表,2015年~2016年为空地,2017年~2021年地块东南角区域铺设碎石垫层作为停车场,东侧边界区域为农户工具房,其余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2022年地块原农户工具房拆除清理,其余区域仍为空地及停车场。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审阅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完成了地块特征污染物识别,本地块重点区域为停车场区域的区域,识别出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调查

(1)第一次进场采样工作: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于2024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2024年1月22日进行,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在地块内布设了土壤采样点6个点位,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34个土壤样品(含2个对照点样品,含4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监测井3个,共采集了4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土壤钻孔深度为3.0~9.0m;土壤样品的垂向采集深度范围为0-9.0m,由于S3、S5钻孔至3.0~4.0为强风化层,故采样深度为0~4.0m。

(2)检测项目:土壤样品分析了pH值、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基本项目(包括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C1o-C40),共计47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浑浊度、pH值、铜、汞、砷、镉、六价铬、铅、镍、石油烃(C10-C40),共计10项

(4)具体调查结论如下:
①土壤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整体呈酸性及中性,所有点位重金属和无机物含量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②地下水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地下水基本指标中,除浑浊度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地下水要求。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推导筛选值。由于浑浊度不作为毒理性指标,仅用于评价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质量,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东莞市桥头镇2023年00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附件1: 东莞市桥头镇2023年0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22.3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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