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d-jl-sg202001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冬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431-81616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4
公告正文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D-JL-SG2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

联系方式:刘冬:135008204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0431-816162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YD-JL-SG202001

1.招标条件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委托,代理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限: 一年;

2.4供货内容及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合同期内的采购总金额,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据实结算): 环保花圈;采购预算:52万元;

2.5供货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采购内容;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企业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4日至2020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照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3月2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

联 系 人:刘冬

联系电话:135008204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431-816162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采购内容;3.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的供货业绩;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8投标企业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17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委托,代理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2020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福利工艺制品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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