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三包:智慧水管理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3-232513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施洋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雅倩010-68943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三包:智慧水管理邀请函(招标编号:0733-2325133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三包:智慧水管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中法武汉生态 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旨在对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和智慧水管理,以将其打造为生态城的生 物多样性中心和乡村湿地游览体验区。项目旨在达成四大目标:水资源安全保障、水环境改 善、水生态修复以及智慧水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包:智慧水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三包:智慧水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咨询顾问整体要求:
(1)顾问服务将由一支由中国和国际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6 家公司;
(2)对于中国境内公司,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得少于 5 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于中国境外公司,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合法注册的证明文件,注册成立时 间(以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为准)不得少于 5 年;
(4)中国境内公司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境外公司若无此认 证证书,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资质证书和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及准确中文 翻译件)。
6.咨询顾问至少需要以下经验:
(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提供过建立智能水管理系统方面技术 援助的经验,经验内容类似于任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所述;
(2) 上述类似经验需提供在中国的外贷或国金项目经验,以有法开署类似项目经验为宜。
感兴趣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其具备履行这些服务的资格和经验的信息。为此,应提交近期 的和类似服务的书面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书面证明文件需体现工作内容和签订日期,模糊不 清的不予认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 单元 3 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 单元 3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 单元 3 层
七、其他
邀 请 函
建议书征询文件编号:0733-23251336
2023 年 05 月 26 日,北京
敬启者:
1.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客户”)已向法国开发署(“AFD”)申请一笔资金,用于“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三包:智能水 管理)”的支出。客户计划将该笔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本次刊发的建议书合同项下的支付。
2.就如下咨询服务(以下称为“服务”),客户现邀请提交建议书:“第三包:智能水管理”。更多具体服务内容详见任务大纲(第七章)。
3.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对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和智慧水管理,以将其打造为生态城的
生物多样性中心和乡村湿地游览体验区。项目旨在达成四大目标:水资源安全保障、水环境 改善、水生态修复以及智慧水管理。
4.本合同包包含以下任务:
任务 1:定义智能水管理系统的目标和范围,包括基本和可选功能的评估。
o 子任务 1:定义预期的绩效水平;
o 子任务 2:估计相关的技术可行性和预算。
任务 2:评估或确认现有可用数据(内部和外部)以及湖水设备和仪器。
任务 3:更新诊断报告中建议的软件和硬件架构。
每个任务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和具体子任务已在任务大纲中予以明确。咨询服务将贯穿整个项 目的实施周期,即从 2023 年至 2028 年。
5.咨询顾问整体要求:
(1)顾问服务将由一支由中国和国际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6 家公司;
(2)对于中国境内公司,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得少于 5 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于中国境外公司,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合法注册的证明文件,注册成立时 间(以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为准)不得少于 5 年;
(4)中国境内公司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境外公司若无此认 证证书,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资质证书和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及准确中文 翻译件)。
6.咨询顾问至少需要以下经验:
(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提供过建立智能水管理系统方面技术 援助的经验,经验内容类似于任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所述;
(2) 上述类似经验需提供在中国的外贷或国金项目经验,以有法开署类似项目经验为宜。
感兴趣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其具备履行这些服务的资格和经验的信息。为此,应提交近期 的和类似服务的书面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书面证明文件需体现工作内容和签订日期,模糊不 清的不予认可。
7.本建议书征询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 - 投标须知
第二章 - 投标数据表
第三章 - 技术建议书-标准格式
第四章 - 财务建议书-标准格式
第五章 - 合格标准
第六章 - 法开署政策-腐败和欺诈行为-社会和环境责任 第七章 - 任务大纲
第八章 - 合同条款和合同格式
8.请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10 点(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建议书送至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 单元 3 层并同时提交 word 可编辑版和 PDF 版电子建议书。
9.建议书征询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7 月 11 日 09 时 29 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 单元 3 层
电话:+86 010-6894 3969
电子邮件: liyaq@biddingcitic.com
联系人:李雅倩
业主: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凤凰路 2 号
电话: 027-69112958
邮箱: 343726834@qq.com
联系人:朱施洋
11.具体递交建议书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17.9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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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签字:
姓名:王琰
职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前期工作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蔡甸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凤凰路 2 号
联 系 人:朱施洋
电 话:027-69112958
电子邮件:343728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2 号楼 A 栋 8 层 801、802、803 室 联 系 人: 李雅倩
电 话: 010-68943969
电子邮件: liyaq@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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