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4线等四个项目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4线等四个项目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4线等四个项目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BZGY2024GC50801 |
招标人 | 涡阳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路249号 |
招标联系人 | 徐主任 | 联系方式 | 13966858803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石工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6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4线等四个项目路面修复与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4GC508号)现就本项目提问回复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9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的材料,但本项目投标时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作评审,请问《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是否仅需填写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的信息即可?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仅要求明确项目经理,其余人员评审时不作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填写项目经理信息即可。 2. 招标文件P101投标文件格中有《附件1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请问2020~2022年连续三年在安徽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企业,按要求提交了承诺函,是否可不提交投标保证金?请明确。若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该承诺函是否可不填写或删除? 答: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可不填或删除。 3. 招标文件P97(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是否可以不用填写?请明确。 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4.控制价编制说明描述“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计取”,按此计算规则计算,控制价清单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并不是174272.20元,请明确计算基数,该计算基数是否也不包括“工伤保险费”,投标报价时,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否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工伤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计取? 答:计算基数包含工伤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计取。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企业类似业绩中“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修复养护类业绩或不低于10万平方米复拌就地热再生的公路修复养护类业绩”。请问“公路修复养护类业绩”具体指什么业绩?公路桥梁、隧道业绩是否符合? 答:“公路修复养护类业绩”具体指普通国、省道公路修复养护业绩,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业绩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计分;因本项目不涉及桥梁、隧道工程,桥梁、隧道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8项14条中“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予以删除。 7.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中“S308西光路K0+000-K26+228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全长 26.228公里。实施的主要内容为:病害处理+C15砼基层+C35砼面板+灌缝,道路交通标线、波形梁护栏维修、整形、里程碑、百米桩等”修改为“S308高公镇段K43+970~K48+717,实施的主要内容为:K43+970-K47+563段:对原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后,加铺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47+563-K48+717段:20cm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交通标线、波形梁护栏维修、整形、里程碑、百米桩等。” 本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2024年2月5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