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GZ2024-07-1005-1]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一 站式学生社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承包人:江西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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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一站式学生 社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甲方(发包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 学校)(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江西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及 2024 年 8 月 26 日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 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改造工程采购 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和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XGZ2024-07-1005-1/ 赣购 2024B001208967、赣购 2024B001208968)的要求,经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 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 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 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 校)
二、承包范围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一站式 学生社区改造工程采购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该 改造工程内容含: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 程等;施工以竞谈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工程需要设计及 施工变更则需要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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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采取符合建设施工要求 的围挡、员工安全教育、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 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包括人员伤亡在内的一切事故的责任 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工期
合同生效后,乙方现场施工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进行施工,9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 发的开工联系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与保修期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标准。保质期内乙方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管理等原 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免费进行维修,同时延后支付工程 款。因乙方施工质量等问题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影响程度 从结算价中扣除合同价 1%~5%作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防水 工程保修期均为五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3%元作 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 期满 2 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如乙方违约或发生质 量问题,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4.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
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伍万伍仟伍佰伍拾 伍元伍角伍分(¥ 2055555.55 元)。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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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且以竣工结算审计价为准,超过合同总价只按合同价结算,该 合同价款包含所有税费。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工程总量的 50%后,一次进度款结算审核(第 三方审计)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一次付款)。
2、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且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应提 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材料试验应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二 次付款)。
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经初审、终审结束后,且提供全额支 付农民工工资凭证并经甲方电话核实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甲方付至审计结算报告总价的 100%。
4、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期,则付款时间相应 延后支付。
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八、结算方式
1、合同内已有的所有招标清单子目均按投标时中标下浮 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
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江西省最新定额(需要 询价的按询价)套价后,按照投标中标报价与招标价之比乘以 套价作为最后结算价计费标准;
3、计价定额按江西省最新定额及其取费规定执行。
九、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 方可以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 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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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具体赔偿费 按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审计结算款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 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如果乙方在达到赔偿费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施工中损坏室内外设施设备、家具、墙面、地面、管线、水管、电缆电线、监控设施、消防设施等应当照价赔偿。 2、超过合同金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甲方必须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环境,及时协助乙方协调 施工关系、组织验收、审计结算、支付工程款等工作。
4、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校外,施工过 程中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监理方、甲方人员指挥和监督。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包括但不限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6、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期间,取得本工程成交资格的项目 经理(二级建造师)及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 全员)必须每日现场尽责,押证上岗,施工期间每天上下午签到 打卡(施工期间缺勤打卡一次罚款 300 元)。原则上不予以对以 上取得成交资格的人员进行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人员的,经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变更人员,且需缴纳项目 经理 20000 元/次,关键技术岗位人员 6000 元/人次违约金,变 更后的人员必须为在乙方公司至少连续上班 12 个月及以上时间 的技术人员(以最近 12 个月社保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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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只与公司法人或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 师)对接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工程量核对、施工管理、结算审计 及付款等所有事宜,其他人员一概不予以认可。否则视为乙方主 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乙方当事人 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 移合同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由甲方所在地法 院管辖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签字):
收款单位名称: 江西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3605016501500000105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联系电话: 13907907200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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