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五云林场间伐材(杉木)拍卖公告
定于2024年 10月24日上午9:3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间伐材(杉木)网上竞价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标的:万安县五云林场林场芦源分场的间伐材,杉木:215.913m3 [其中杉原木161.297m3,杉原条木54.616m3,]。起始价103638.00元,竞买保证金1.1万元。拍卖时间为上午9:30。
2标的:万安县五云林场林场潞田分场的间伐材,杉原条316.846m3。起始价142580.00元,竞买保证金1.43万元。拍卖时间为上午9:50。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委托人提供起拍价给竞买人,同时委托人依据起拍价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标的不成交,有效应价中以最高应价为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17:00分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潞田分场木材堆放点:万安县105国道寨下服务区后院;芦源分场木材堆放点:芦源分场场部及枧头镇龙头村东坑子山场边)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17:00分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权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以上标的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款均不含上下车力资、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数量仅供参考。
4、竞买人应价是在标的起拍价基础上统一报价。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7、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起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8、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000万及以下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900元。协议交易和竞价交易两项收费合起来就是按成交价的1.4625% 。
9、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3日内到交易中心缴纳林权交易服务费并开具林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凭林权交易凭证三个工作日内到万安县五云林场付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金(具体金额详见《林木竞价销售合同》样本)。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竞价销售权转让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木竞价销售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成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三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中标人保证金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
11 、免责条款:本次所有竞价标的以现存货资产为准,五云林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18179121259郭先生
2、万安县五云林场(芦源分场):刘先生13755425559、
(潞田分场):阮先生13576610309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胡女士:07965709396
万安县五云林场
2024年10月10日
杉木竞价销售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林场木材经营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销售方式确定销售总价和销售对象,甲乙双方订立如下条款。
一、销售标的物
万安县五云林场 分场,堆放地点 ,杉条木/杉原木数量 m3。
二、货场堆放期限
自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11月 20日止。
三、销售价款及支付方式
1、竞价成交销售总货款 万元。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付清木材销售总货款,货款计
万元。以上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工本费、检量服务费、交易费、生产力资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双方约定条款
1、乙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场将木材堆放点空出,未空出堆场甲方收取乙方每月堆场费2000元。
2、林木销售后,所有生产费用、短途运费、上、下车费、木材生产运输、工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开具林木销售货款的普通销售发票,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只开具乙方名称。
4、如未按时付清中标款,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五云林场另行确定销售经营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后视同办理完林木交接手续,由乙方自行管理及销售。
2、乙方在销售林木各环节中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如出现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由乙方负全权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木材运输管理规定进行木材调运,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政策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
六、其他条款
1、乙方为独立经济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其所雇请的人员只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2、本合同木材的销售货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