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二号住院楼第二介入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施工采购的院内比选公告
金额
51.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三12312341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二号住院楼第二介入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
1.2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1.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比选标准详见附件。
1.4建设规模及内容:
第二导管室DSA2面积约84.9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符合洁净手术室使用标准的室内装修,强电系统线路布置安装(包含灯具、插座等电器),综合布线及网络系统,空调暖通管道布置,DSA设备基础及线槽预留,嵌入式配药台、药品柜等固定医用工作台采购安装,医用气体设备带及相关管线布置。具体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1.5上控价:512510.13元。
1.6工期要求:40日历天,交付滞后按3000元/天收取违约金(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除外)。
1.7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专业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要求,质保期2年;存在质量问题的须无条件返工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按问题严重性质进行经济处罚。
1.8安全要求:施工作业活动和现场防护措施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场地位于住院楼手术室洁净区域内,进场施工前需做好临时围挡围蔽,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施工对洁净区域的污染,确保施工区域设备材料进出流线与院内运营区域的可靠分离,施工期间如损坏院内建筑或装修成品需进行恢复,施工作业活动应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环保要求,如因施工未按要求做到位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存在安全问题隐患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按问题严重性质进行经济处罚。
二、付款方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1期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一次扣回。
2.2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工程量的60%支付。
2.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总价的90%,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若审定后的结算价低于合同价,则按结算价97%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回,不计利息;竣工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总价的10%(含110%),超过的部分在实施前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不予计量。
2.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约按工程控制价的2%缴纳,缴款时应注明:第二介入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
保证金账户信息、开票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00618J
地址、电话: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号 0771-261426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账号:  6313 33260
供应商按报名资料要求完成报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应按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并凭医院财务科(桃源路22-1号区医院桃源院区行政楼3楼财务科出纳室)开出的收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办公室(桃源路22-1号区医院桃源院区31层住宅楼二楼招标办苏老师处)报名,否则收到报名邮件亦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3.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自2021年1月起承接过医疗用房装修工程(项目造价不低于50万且洁净等级要求不低于十万级)至少一项。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4.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均需加盖公章;
4.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4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3.3、3.4项要求的相关资质,未提供或未完整提供均视为报名无效;
4.5 提供2021年1月以来承接过医疗用房装修工程(项目造价不低于50万且洁净等级要求不低于十万级)业绩证明至少一项(备注:必须提供相关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内须体现洁净等级要求。)
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截图)。
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应以PDF形式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报名邮箱,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比选要求
5.1报名方式: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邮箱qyyzbb@163.com(有报名相关问题请先通过邮箱咨询)。
邮件标题要求: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XXXXX
报名公司名称:XXXXX
联系人:张三,12312341234
电子邮箱:123456789@xx.com
若未按要求撰写邮件标题及正文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5.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下午17:00。
5.3咨询电话:基建科0771-2186716转8007刘工。
5.4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若院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过于低价或不合理的,有权要求投标人做出投标价的成本分析,经院方认为成本分析无效或不合理的,该投标人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5.5其他根据必选标准的文件按要求响应制作。
5.6具体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5.7 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六、比选文件要求
6.1请各报名公司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及比选标准提前准备相关文件,文件一式八份。报价清单为第一页,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6.2报价清单需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需包含价格、工期、质保期;
6.3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仅通过邮件通知,请各报名公司注意查收。
七、附件
附件三:第二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清单.xlsx
附件一:第二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询价比选评分标准.xlsx
附件二:第二导管室DSA2装修改造项目图纸合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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