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中铁·臻庭户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供货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5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bc-202309
预算金额557万元
招标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佳明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月琴18156506082
中标公司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557万元
中标联系人解文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YBC-202309 )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铁·臻庭户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供货安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5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解文强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2341314464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评标情况: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 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提起异议的时间及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刘佳明
电 话:0551-825793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1666 号 3 幢研发车间 2 楼
联 系 人: 汪月琴
电 话: 18156506082
电子邮件: 544790936@qq.com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铁·臻庭户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供货安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5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解文强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2341314464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联合体)的评标情况: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 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提起异议的时间及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刘佳明
电 话:0551-825793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1666 号 3 幢研发车间 2 楼
联 系 人: 汪月琴
电 话: 18156506082
电子邮件: 5447909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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