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7 10:22:54]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7 月 28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13CG2022FW624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20473号)
2.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62355.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68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5.30万元,工程预备费4372.20万元,建设期利息3331.73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表:
序号 |
报价项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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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不低于5.00%(含)。“在线监测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参与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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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不超过4965.30万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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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期利息 |
不超过3331.73万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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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折现率 |
5年期以上LPR+【X】BP,X不超过185。其中,本项目5年期以上LPR取本招标文件挂网之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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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网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 |
不超过6.22万元/km·年(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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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线监测及智慧管理平台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 |
不超过254.40万元/年(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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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再生水厂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 |
固定单价 |
不超过0.68元/m3(含) |
可变单价 |
不超过0.71元/m3(含) |
5.采购需求: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新建(含改扩建)和委托运营项目。新建项目(含改扩建)包括:(1)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污水管5.6km;(2)排水单元与市政排水系统衔接工程,新建接驳管15.0km;(3)源头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源头排水单元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计改造分流制有混接的排水单元面积200ha和合流制排水单元共计改造面积148ha;(4)在线监测及智慧管理平台工程,针对区管市政污水管网、区管重要排水单元排口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测设备应包括降雨监测、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气体监测、视频监测等设备,应适用于排水系统实际工况。委托运营项目包括:(1)港口村再生水厂(2100 t/d);(2)绿影再生水厂(4200 t/d);(3)汽车站再生水厂(5100 t/d)的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社会资本,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协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经营权无偿移交给镜湖区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新建项目(含改扩建)综合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委托运营项目委托运营的年限8年,到期后项目公司再行通过法定程序选定运营单位并签署委托运营合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建设施工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至少提供一个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类似投资业绩(以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项目)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运营业绩。(注:①类似业绩指污水处理业绩(项目内容必须包含污水管网工程);②提供合同关键页(须至少体现投资额、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投资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零;
3)上述第(3)、(4)、(5)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
4)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7月8日上午09:00至2022年07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7月28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PPP模式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3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
4.4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18130302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张宁、严子强
电 话:15856998845、18609630081、18715320327
附件下载: (2022.7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pdf (2022.7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