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脑瘫儿童专项救治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299.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6987
预算金额149.8万元
招标公司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招标联系人-861589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雨0531-67891697
中标公司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1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诺莱医学医院1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诺莱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脑瘫儿童专项救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6987 | ||||||||||||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脑瘫儿童专项救治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庞迪、方斌、迟雪妮、标包B:庞迪、方斌、迟雪妮 | ||||||||||||
标包A:诺莱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诺莱医学医院(80.49、80.49、84.99)、泰安市泰山区人民医院(59.49、66.49、73.99)、泰安骨科医院(58.98、64.48、73.48)、泰安禾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66.0、69.5、75.5)标包B: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76.51、78.51、79.51)、济南和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6.0、66.5、68.0)、山东省安诚康复服务有限公司(64.5、66.0、67.0)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 | ||||||||||||
收费金额(单位:元):30374.4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泰安市泰山区人民医院: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2、济南和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3、山东省安诚康复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4、泰安骨科医院: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5、泰安禾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地 址:济南铜元局前街48号(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济南铜元局前街48号(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联系方式:86158988(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86158988(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环山路148号中联花园综合楼二楼 | ||||||||||||
联系方式:0531-6789169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晓雨、张赛、张明星、刘剑琳 | ||||||||||||
联系方式:0531-67891697 | ||||||||||||
十一、附件: |
返回顶部